房屋产权登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如下:1、它们制作的机关是不相同的。房产证的监制机关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而房屋产权登记证的监制机关是国土资源局。所以我们在使用不同的证书要到相应的部门,这样才能帮您解决相应的问题。2、权证编号不同。房产证在发放的时候包括两个不同的编号,分别是房屋的所有权证号和建房注册号。而房屋产权登记证包括不动产权编号和证书编号。3、标注产权信息不同。房产证证书里需要写明房屋的持有人、共有情况、登记时间、房屋性质、房屋状况、规划用途、土地状况和房屋地点。其中房屋状况包括房屋的面积、房屋层数等等。土地状况包括房屋土地的取得方式和使用年限,信息非常的多而且繁杂。而房屋产权登记证只需要标明权利人、位置、单元号、用途、权利性质和类型以及使用期限利其它状况等,想比较而言简单了不少,但是持有者的权利还是一样的。4、房产证需要各地人民政府的公章,而房屋产权登记证需要的是登记单位的公章。房产证是以人民政府为主要承担对象的,而不动产登记证变为了登记机构,不在由人民政府承担相关事项,所以现在的不动产直接盖上登记机构的章就可以了。5、一个是登记证明,一个是拥有权证明。房产证才是真正代表房屋所有权的。
全部3个回答 >请问房产产权分配书是在哪里登记?
156****4922 | 2018-06-20 16:09:10-
154****3140 1、房地产登记的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他项权利的登记,包括对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利性质、房地产权利来源、房地产他项权利、取得时间、变化情况和房地产的面积、结构、用途、价值、坐标、形状等进行专门的记载。
2、购买当地的房子之后,对于房产登记的地方很多人不知道在哪里,一般我们是要到房管局登记、产权产籍登记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2018-06-20 16:10:24 -
147****5601 (一)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房地产买卖契约一份及复印件一份。
(三)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表一份。
(四)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一份。
(五)卖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一份。
(六)买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二份。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代理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一)房产过户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房产过户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房产过户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以上就是关于“房屋产权过户需要备齐哪些材料”、“房产过户要审核什么”相关问题的解答。我国法律规定在房屋产权过户时,需要备齐相关资料。但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对于这些事项并不是很清楚。此外,房屋产权过户的流程,房屋产权的期限等问题也比较难处理。因此,如果您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问题上也存在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 2018-06-20 16:09:56 -
157****1605 房产产权初始登记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 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 2018-06-20 16: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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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产权分割: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房屋产权分割是指二人以上共有房产或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所发生的产权劈分。房屋产权分割后,要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才能取得合法房屋产权。二、房屋产权分割的方式:进行房屋产权分割,取决于房屋共有的选择,具体有以下两种方式:1、协议分割:分割共有房产,共有人之间能够协商的,按照协商的分割方式进行。所谓协商,必须经共有人一致同意。这与处分共有房产和对共有房产作重大修缮不同。分割协议不仅在共有人之间发生效力,而且一共有人将其分得部分让与第三人,该协议对第三人也有约束力。2、裁判分割:①裁判分割的起诉要件。(1)对按份共有房产进行分割,其结果是共有关系消灭,对共同共有房产进行分割,虽不消灭共有关系,但对全体共有人都有利害关系,因此该诉讼为必要共同诉讼,全体共有人都应该参加到诉讼中来。(2)原告须对房产有分割请求权。②裁判分割的具体分割方法。(1)实物分割。裁判前,共有人可以通过协议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共有房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2)变价分割。裁判前,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共有的房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3)折价分割。裁判前,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共有的房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予以分割。这里规定的折价分割,是指由共有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取得共有房产,对其他共有人给予金钱,或者实物,或者金钱加实物。采取这种方式分割共有房产,首先要评估共有房产的价值,较好由中介机构进行,然后才能进行折价分割共有房产。三、办理房屋产权分割的手续:因房屋产权共有人愿将房产分割不再作共有关系,各自管理所有权证的,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 30日内向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办理分割手续。1、应提交的资料:①申请书;②房屋分割平面图;③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2、收费标准:①登记费:取得方——— 80元/套;②书证费: 10元/件。3、备注:①离婚分割应验离婚证原件,留复印件;②法院判决应交验判决书或调解书;③当事人持身份证到场;④不可分割的房屋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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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5、购房人已婚还需提供以下证件(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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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登记如何申请?(一)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二)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三)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四)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六)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七)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怎么写?1、房屋登记申请表:申请人里的土地所有权人是指你拥有该房产的土地证,房屋所有权人是指你拥有该房产的房产证,通常主要填写这两项。土地权利设立情况填写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2、反面申请人填写左边,右边是给夫妻双方以一方名义申请登记的的情况填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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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好房源后可以亲自出国看房,也可以委托经纪人或他人代为看房。除了看房屋内部设施也要观察周围的交通状况,甚至邻居的情况。经纪人也会查询房屋信息,包括上市历史、市场统计数据、政府估税价等。确定房源后,由经纪人代替买家向卖家提交出价函(offer),通常出价函上呈现的价格比卖家挂牌的价格低,买卖双方会经过几次的讨价还价后确定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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