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交完的**按照正常来说是不可以退还的, 因为退还涉及到合同重签、并且开发商的资金回笼, 开发商是不会同意的。 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您可以和开发商商量下。 希望能够帮助您。
全部4个回答 >期房交**能换房吗
135****8624 | 2018-06-19 10:44:22-
143****7693 你与开发商签订合同,购买房屋并交了**,合同中涉及的房屋一般是不能换的,实践中开发商一般也不会予以更换。但你可以积极与开发商沟通,协商换房事宜,或许还可以争取。 2018-06-19 10:46:12
-
143****1691 可以换的,只要没签合同什么都好说。其实没问题的,虽然地产商都很黑,但是楼是直的、方的,不可能出现一楼100平方而六楼90平方的事情。在说,你买的越好,钱付的多,他的服务自然更好,不然丢了信誉谁还买他房子。 2018-06-19 10:45:43
-
137****5375 1,个人购买期房要看具体的流程办理到哪一步了,只要是还未在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就可以换房子的。
2,首先是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同意调换房子),去当地房管局办理撤销购房合同备案手续,然后就是去地税局窗口办理退契税流程(如果还没有交纳契税,这一步就不需要的)。
3,待房管局交易所撤销购房合同备案后,房管局工作人员会收回所签订的购房合同,然后,购房者就可以跟开发商就换房后的房屋重新计算和交纳**款(房款)签订新的购房合同,拿去房管局做备案就可以了。
4,期房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2018-06-19 10:44:55
-
答
-
答
条件一:想售卖的房子所剩贷款金额较多时方法1: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来还清剩余房贷 简单来说,就是通过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的房贷。卖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用名下的其他抵押物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从而结清房子的按揭贷款。等买家支付放款后再来将银行的抵押贷款还清。这种方法操作起来会有些麻烦,但是对于想要出售有贷款房子的卖家来说,也不是不可行的方法。 方法2:转按揭 转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也就是说出售若想有贷款的房子,需要将房子的按揭转给买方,让买方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贷款。 二手房市场存在同行转按揭和跨行转按揭两种情况。由于买方的资信状况、贷款意愿、月供能力、购房资金安排不尽相同,在转按揭的同时,买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申请不同的贷款期限、贷款金额和还款方式。 但是这种方法在使用中会受到限制,很多银行的政策对于转按揭办理不尽相同,实际操作中也会少有银行能够办理转按揭业务,因此,这种方法能够使用的人很少。 条件二:你想售卖的房子所剩贷款金额不高时 方法:卖家用买方的**款来付清剩余贷款 一般二手房交易房子的**可以在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这个范围,那么在贷款金额所剩不多的情况下,卖家可以充分的利用买方的**款来将剩余的房贷还清,然后到银行等相关部门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从而进行下一步的买卖交易。这是**常见、是**方便,同时也是**安全的交易办法。
全部3个回答 > -
答
1.如果已经网签了,就必须撤销,不要1万元不买房了也要撤销。具体撤销手续各地政策不同。2.欠款协议是生效的,这种情况严重时可以起诉你咋骗的。3.目前解决方法,先要解约,解除你购房的合同,在按合同条款进行追偿违约,支付违约金。
全部4个回答 > -
答
按揭中的房子可以卖。银行通常规定贷款未满一年的要付违约金,满一年的不用付。你可用买房人付的**款去银行提前还贷,办理解押手续,之后再办理过户。一、首先二手房交易以房产证为准,有了房产证才可以上市交易。目前该房产未拿到产权证,因此暂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您想与卖方办理合同更名,可以让房主与开发商协商,先撤销原合同备案,开发商再与您之间重新签订合同并进行备案。不论是更名和撤销合同备案,都需要得到开发商的同意和配合。但撤销合同之前需要先到房管局申请,之后才可以办理。二、如果有出售条件,是可以办理转按揭手续,首先是要取得银行的同意,可以先向贷款的银行提出申请。目前银行一般情况下,不办理转按揭手续。一般是是房主自筹资金还清贷款,取出产证;也有的是客户以定金形式支付部分现金给卖方,以帮其取回房产证,这取决于客户对卖方及所委托的中介公司的信任程度,而这种方式对买方来说存在风险,一般不会被接受。三、虽然管理部门规定二手房交易可以办理转按揭手续。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同银行有不同规定,具体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银行方面。据目前所知,只有建设银行可以办理按揭转让。同时需要您委托中介代理公司向银行方面申请转按揭事宜,二手房转按揭业务银行不接待个人办理申请,需要您委托中介代理公司执行。
全部4个回答 > -
答
已经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银行按揭贷款也已经获批,甚至已经还了一段时间的贷款,但却又看中了项目的另一个户型,这种情况还能要求开发商换房吗?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必须弄明白购房者、开发商和银行三者之间基本的合同关系。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购房者和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 目前的人住房贷款普遍采取抵押加阶段性保证的方式,也就是说,这个借款合同是以所购房屋为抵押物的借款合同,并且在办理产权证之前,开发商为该合同作阶段性担保。这意味着房屋买卖合同与借款合同是密切相连的。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转让行为无效。而且购房者(即抵押人)与银行(即抵押权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如果未经银行书面同意,购房者将设定的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做其它处理,银行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这就意味着要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必先通知银行,并经银行的书面许可。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银行为了**大限度确保自己抵押权的实现,一般是不会同意购房者与开发商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的。只能由开发商以保证人的身份先将贷款提前还给银行,结束购房人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消除银行对房屋的抵押权,然后再与客户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而换房的过程正是开发商与购房人解除原购房合同,签订新合同的过程。 那么是否就可以换房了呢,还得分情况。 如果开发商已将该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房屋产权以及抵押权已登记备案,这时候木已成舟,购房者就不可能再换房。 如果该房屋的产权证还未办理,购房者想要换房,并且与开发商协商一致,这样是可以操作的。具体是先由开发商与购房者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由开发商将银行贷款一次性还清,结束购房人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然后与原购房者签订新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新房屋仍需贷款,则要重新申请银行贷款。这样操作的关键在于购房者能否与开发商协商一致。如果开发商不同意解除原合同,那么购房者只能望房兴叹了;即使与开发商协商一致,购房者也会因此受到一些损失,具体包括印花税、契税、一部分保险手续费、贷款律师费等等。 所以购房者应在买房前慎之又慎,在明确了自己的需要并挑到满意的房屋后再签房屋买卖合同,申请贷款,免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