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廉租房五年了我有买了商品房怎么办
全部6个回答 >我已经有廉租房了还可以买商品房吗?
148****0129 | 2018-06-16 00:37:16-
152****6578 应该是不可以 廉住房要是本人住 如果超过六个月没人住 要退房 毕竟不是你自己的房子 2018-06-16 00: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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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3715 申请了廉租房是可以买房的,但是买房之后需要办理廉租房退房。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2018-06-16 00:38:38 -
154****2245 可以购买商品房,但是廉租房需要办理退租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2018-06-16 00: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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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按照“认贷不认房”的政策,如果已经结清所有贷款,即使买家名下已有一套房银行业金融机构依然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认定为首套房,是可以按首套房标准再次贷款购房的。如果贷款未结清,按照2015年**新政策,将执行二套房政策,**低**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个人住房转让免征营业税的期限由购房超过5年(含5年)下调为超过2年(含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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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申请经济适用房需符合以下条件:1、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村集体同一地址佛山市居民户口;2、同一户籍内的家庭成员没有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2㎡以下;3、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本市人均**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及以下;4、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购买过解困房、微利房等;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的3年内没有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房产。申请经济适用房需携带:申请人可以凭户口本、申请人身份证、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收入情况证明(或低保证)、计划生育证明。从2011年起,我市的经济适用房逐步与公租房接轨,主要采用租赁的形式。具体申请程序可到户口所在地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咨询或区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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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抵押贷款。预售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有贷款银行代替支付金额,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所以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就要办理预抵押登记。这主要体现了购房者和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对银行债权的一种保证。办理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 登记申请书;(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抵押合同(4) 借款合同;(5) 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6) 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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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不得!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回购。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第三十二条 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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