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办理经济适用住房退出手续,或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完全产权。
已经有经济适用房还能买商品房吗?
134****4059 | 2019-04-09 23:48:10-
137****1503 买不得!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回购。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第三十二条 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019-04-09 23:49:10 -
143****8614 可以购买商品房,但经济适用房需退还。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2019-04-09 23:48:55 -
134****1764 不能。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按照这些规定,你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如果再次购买商品房,原经济适用房将会被收回。 2019-04-09 23:48:52 -
146****8489 已有一套经济适用房不可以再以自己的名字购买商品房,如果以自己名字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就要收回,只要是以自己的经济适用房户口单位上的任意一人的名义购买商品房就要收回经济适用房,如果自己父母户口不在自己们的户口本上,可以以父亲名义购买商品房,不过不能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只要过户到自己名下,经济适用房也要收回。
总之,一旦拥有了经济适用房就不可以有以自己名字出现的第二套房,不管这个第二套房是什么性质的。不过可以先以父亲名义把那个商品房买下来,然后等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的时候卖掉,那个商品房就可以是自己的名字了。 2019-04-09 23:48:45 -
149****0889 不能购买。国家一直有政策,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你可以在你的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你的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你就可以自由买卖了,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了。
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的出卖政策。 2019-04-09 23: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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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不过要做好政府回购的可能性!上次听说,听说,如果经济房不还给政府,第二房就不发房产证了! 2、经适房5年后,可以上市 建议5 年后卖了经适房再买房, 不能占着经适房,还买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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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一直有政策,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你可以在你的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你的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你就可以自由买卖了,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了。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的出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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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满5年交补差就可以转商品房进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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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一直有政策,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你可以在你的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你的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你就可以自由买卖了,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了。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的出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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