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证加减名字不单麻烦还会产生很多税收;方法1、通过房屋买卖加名,也就是把你哥100%的份额,名义出售一半的份额给你,这会产生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五年不满还有营业税;征税标准为总额的一半。方法2、通过赠与来加名,也就是你哥把权属自己100%的份额赠送一半给你,需通过公证处及交易中心办理,程序会产生公证费及少许税收!上述公证费及税收每个地区执行标准均有差异,如有费用标准需要可相关部门咨询!
全部3个回答 >房产证去名字需要几天?
151****8586 | 2018-06-13 21:15:11-
138****2416 房产证上增减名字,属于非交易类型登记,因各地结案时间而不同。 2018-06-13 21: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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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430 这个办理手续只要产权证上所有人到场,把该交的钱交了该签字认可的签了当天就可以办好,这个时候在房管局查询房屋所有人已经是改好的了,但新产证还暂时拿不到,没那么快。
要拿到新的换好名字的产证可能会需要一点时间,一般房管局会说要一个月左右。如果不是大城市,办理的人没那么多的话,就不需要这么时间。还有的地区还可以加急,一周左右就可以出来,甚至更快。 2018-06-13 21:15:38 -
137****7235 新的证领出来以后,就生效了。但是你这还是二套房啊,地税是按第一次付税的凭证算的,不是去房管局查你名下的房子。不然别人都卖掉自己的房子,再买,难道也算首套房了吗?你做了无用功了。 2018-06-13 21: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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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两种办法,一种采取过户赠与的方式,再一种过户买卖方式 亲属过户赠与:房屋产权所有人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然后持赠予公证书就可以具体的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非亲属过户赠与:房屋赠与人与受赠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去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 。过户买卖:房屋产权所有人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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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那房产证上的名字如何去掉呢?需要要多少费呢?让吉屋小编来告诉你吧。据房地产交易办证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去掉房产证上的名字类似于份额转让,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类似,需要缴纳所占份额的契税。即使是父母子女之间的份额转让,同样视为买卖交易。而且,如果房产证办理时间不满五年的,还需要缴纳全额营业税。举例来说,比如一套总价为4万元的房子,产权证上房子为父母子女共有,份额各占 50%。现在子女如果要把自己名下的房产份额转让给父母,需按20万元的总价收税。市房地产交易办证中心工作人员说,房产证去名字也要从具体情况看:如果是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如果是加名字的,夫妻双方本人凭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到房地产交易办证中心就可以办理。如果是去名字的,需要双方之间作出财产约定,并经过公证处公证后,才可以办理。父母子女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都视为买卖,要收取契税。契税为1%、1.5%、3%。具体可以分为四种情况:家庭购买首套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1%征收;家庭购买首套房,面积在90 平方米以上的,契税按2%征收;家庭非首次购买普通住宅的,契税为2%;购买非普通住宅的,契税为4%。工作人员还提醒说,市民如果想确定是否为家庭首套住房,可以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及其他相关证件到该中心大厅一号窗口查档。经查后确定是首套房的,工作人员将开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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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情况 夫妻间加减名字 房子没有贷款 这种情况加减名字是非常方便的,不需缴纳任何税费,只要80元的工本费就可搞定。 步骤: 1.带好五证(结婚证、身份证、土地证、房产证、契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减少)配偶姓名事宜的,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序号,然后凭序号去相关窗口办理。 第二种情况:房子有贷款 这种情况,不能加减名字。须在贷款都还清之后才可办理。 第二类情况 直系血缘亲属间加减名字 这种情况一般是通过“买卖”和“赠与”两种方式。 案例一: 房子在北仑,母亲的房产证上要加儿子名字 微信网友“黄亚敏”:北仑人,母亲的房产证上添加儿子名字该怎么办手续?如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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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办理证办理的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申请-受理-查验-实地查看(视情况)-缴纳税费--不动产登记簿登记-发证1、申请登记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材料,若委托他人为代理人的还应有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房屋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2、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3、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2)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3)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4、实地查看、缴纳税费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不动产灭失注销等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进行实地查看(注意是可以不是必须);领取房产证之前需要先交纳相关的税费,以及公共维修基金。5、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权属清楚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6、发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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