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有一半产权你就只能享有一半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不仅从权利上不能做到自己完全享有,在利益上也只能获得一半啦。 如果各占一半产权,房屋一样可以买卖,可以互相将一半产权卖给对方,也可以协商将所有产权卖给第三方,卖方所得各得一半。第三点,同第一点,只能算一半是你的房子。 产权房是指具有国家建设部监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产权清晰的房产,包括住房和商业用房以及综合用房。按照产权的性质不同,可分为私人产权房和公有产权房;按照产权主体不同,可分为个人独立产权房和共有产权房。
全部3个回答 >半产权房子能改名吗
134****5560 | 2018-06-07 20:35:41-
142****2124 如果只有一半产权你就只能享有一半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不仅从权利上不能做到自己完全享有,在利益上也只能获得一半啦。
如果各占一半产权,房屋一样可以买卖,可以互相将一半产权卖给对方,也可以协商将所有产权卖给第三方,卖方所得各得一半。第三点,同第一点,只能算一半是你的房子。
产权房是指具有国家建设部监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产权清晰的房产,包括住房和商业用房以及综合用房。按照产权的性质不同,可分为私人产权房和公有产权房;按照产权主体不同,可分为个人独立产权房和共有产权房。 2018-06-07 20:37:16 -
148****6412 首先,‘小产权房’是违法的,不能上市交易,也不受法律保护。其次,村民购买了‘小产权房’,可以找乡政府办理更名手续。 2018-06-07 20: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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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144 首先要办理继承,各个地方对继承的税率不一样,但是肯定是要纳税的,办理继承后再到有另一部分产权的单位签订补齐房款的协议,交齐费用后就可以到房管部门领取新证变为全产权。
以新证的日期为准,5年内不许上市交易,如要交易还要交上一笔不少的税。以房子贷款是可以的 2018-06-07 20:36:41 -
132****5747 当事人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合同签订后是否可以更改其子女的姓名? 答:这要有个前提,其他的当事人必须符合相应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在这个前提下再分两种情况,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时只要同房产商协商,把合同注销,以其子女的名义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
第二种情况是已经登记过,这就麻烦些了,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只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
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需要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的形式将产权证的名字改在当事人的子女的名下,这实质上是一种房产继承了。
人们常说的“合同改名字”,严格来讲是不规范的。建议购房者在签购房合同时,不妨在合同上同时写上自己和子女的名字,产权人写当事人的名字,共有人写子女的名字,表示二人共同拥有这份产权。
因此到**后子女就是第一继承人,产权可以全部落到子女身上(前提是子女是惟一的继承人),但同时作为惟一继承人的子女必须到时去房产交易中心办手续,再重新核发一份有其单独名字的产权证。
也可以按份共有,在产权证上标明各自所占的份额,可避免在产权继承时交纳全额的税费。 2018-06-07 20:36:30 -
144****9578 小产权房无法在房管局备案,不能取得房产证,否则怎么叫小产权呢。小产权房说白了,就是没产权的房子。所以不存在你说的“过户”问题。只能在购房协议上改名字。就是把卖方的名字,改成你家的名字。小产权房的交易国家还没有出台具体的管理政策,所以一旦有了纠纷,不受法律的保护。 2018-06-07 20: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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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所有权的变更直接体现在房产证上的名字的变更。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名字的变更主要分为直接添加、赠与、买卖。2、你提问的房产证改名应该是属于赠与行为中的改名,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3、如果是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4、如果是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5、赠与手续,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A、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B、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C、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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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可以变更的,一般来说,需要房产证改名字的情况发生在三种情况下:买卖二手房、赠与、继承。一、买卖二手房1、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2、缴纳相关税费;3、买卖双方当事人带齐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据、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房产证,前往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4、如果买卖一方不能亲自前往的话,需要去公证处办理委托手续。二、赠与房屋1、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3、办理公证(各地在办理公证方面具体存在不同);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即房产证改名。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改名时,应当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记公证书。三、继承房屋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即产权人死亡时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及子女)可以拿着产权人死亡证明、户口本、房屋所有两证等去公证部门做产权继承公证。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可以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即房产证改名手续。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即产权人死亡时留下了遗嘱,那么在产权人死亡后,遗嘱中规定的继承人凭遗嘱去公证部门遗嘱生效公证,然后前往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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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住房,需要业主去的住房全部产权,有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住房无抵押,贷款还清,才可以申请办理该住房过户手续。《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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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卖房子,必须对方也要同意才可以卖,对方有优先购买权。你有一半产权,你要卖房分割财产,对方也应该配合,对方如果不愿配合,打官司也不难,对方如果真的不乐意卖房,这时间就不会太短,怎么也得半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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