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户一定要团结一致,共同协商,不要被他们分化。同时对补偿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出面对付野蛮无理的拆迁。
全部3个回答 >如何应对拆迁?
152****0482 | 2018-05-24 09:30:08-
154****3841
如果我们面对的是违法的强拆,即主体及强拆的程序均不合法的强拆,如村委会组织的强拆,帮拆等,都是不合法的强拆行为。我们需要做的有以下几点:
1.保留证据如果不得不面临拆迁方的非法强拆,那么首先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保留证据,也就是通过拍照、录像甚至是公证的方式证明房屋存在的现状,如果被拆迁的是企业,那么对厂房、机器设备等相关物品的证据保留就更有意义了。只有及时做好取证和证据的保存,我们才能在遇到违法强拆时不至于慌了手脚,不至于在厂房、设备被毁损后不能证明我们被偷拆了,不能证明我们被偷拆后的损失;才能在向警方报警时,有让警方不得不立案侦查的砝码。
2.不搬家,坚守阵地有的被拆迁户或企业一看见强拆通知,马上想到的是我没有能力和政府对抗到底,一旦强拆,损失必然惨重,所以把能搬的东西都先搬走。其实这是错误的,这会给拆迁方释放一个信号,我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已经到了底线,我们没有勇气也不打算抵抗到底。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就遇到过这种情况,一个项目剩下的二十多户,没走的都被贴了强拆通知,其中大多数看到强拆通知后就把家里能搬的东西都搬走了,结果这些户面对的是更凌厉的心理攻势,要么很快妥协了,价格没涨上去就签了协议,要么就是**后真的被强拆了。
3.举报投诉针对违法强拆的主体,找到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向他们举报反映问题,要求这些政府部门履行监管的职责。举报投诉要以信函的方式送达,一旦这个监管部门没有履行监管职责构成法律上的行政不作为,我们就可以提现相关的法律诉讼进行维权。
4.反复报警如果违法的强拆真的来了,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要不停的拨打110电话报警,并要求警察出警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如果警察迟迟不到现场,还可以对于警察的不作为向公安的监察部门投诉。 2018-05-24 11:45:22 -
133****8270 发布征地公告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该点要注意公告的发布主体,只有上述规定的机关单位才有权发布。在实际的拆迁中,后期因公告主体不合格而引起的诉讼也有很多现实案件,这是被征收拆迁人要尤为关注的点。
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发表个人意见,要求听证是公民很重要的政治权利,尤其是在拆迁中,被征收拆迁人更应该着重行使权利。很多农民因为不知道或是不注重听证的权利,才让自己的房屋上利益糊里糊涂被侵占了。
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国土资源局应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这里就开始涉及到被征收拆迁农民要签字的地方了。对于土地及其地上符着物的登记是对后期确定拆迁补偿的一个重要参考,这个环节农民在签字的时候一定要慎重,一定要保证所登记造册的每一个字都与事实相符,切记不要出现“空白协议”的情况。 2018-05-24 11:41:03 -
156****2655 信访适度,切勿依赖
中国百姓遇到问题大多热衷于上访和告御状,被拆迁人也不例外。尤其面对逼迁的非人性手段,很多被拆迁户都会选择上访。这样会用吗?当然,不能说一点用处都没有,但绝对达不到**后的目的。且所花费的时间成本、物资成本和精力成本早已超过了维权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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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这也是被拆迁户维权的一个途径,但一定要适度,把控好信访的合法空间。目前我国不再接受越级上访,且信访受理后会提交给原职权部门处理。这样的制度设定,使得被拆迁户上访实现权益变得更加困难。因此,相比较与信访,走法律途径会更有保障且直接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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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关系、靠媒体也要适度
在被拆迁户意识里,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这同样也适用在拆迁中。也就是遇到逼迁,当事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去找人脉关系,对自己的补偿进行操作。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拿到了合理的补偿,也要付出财力与人力,还要亏欠人情债。但是拆迁补偿款只有这么多,找关系的人也多,谁能找得过谁呢?所以到**后的结果并不理想;再者,就是实在没关系的人就期望通过媒体曝光自己的情况,来给政府施加压力从而增加补偿。但是这样,往往前几天拆迁的情况会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待新闻热度消散以后,拆迁方依旧施压逼迁,被逼迁户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2018-05-24 11: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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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强制拆迁问题。当拆迁户与开发商在不能够达成搬迁赔偿协议时,开发商向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强拆,拆迁户予以暴力抗拆并非针对国家,而是针对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开发商。政府处理属于商业性质拆迁”钉子户”事件,就得分清是民事纠纷而非行政纠纷。是民事纠纷,就应本着双方当事人平等原则,依据民法处理,并非像行政纠纷那样,国家司法机关必须介入。因此,处理属于商业利益的拆迁,公民与国家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实质接触,政府出面是否合适,需要慎重考虑。政府一方面作为开发商的引凤人,有必要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而另一方面面对的是补偿款不到位,住户不愿拆迁的坚决态度。在此既不能阻碍城市商业发展,又不能进行强制拆迁侵害公民私有财产。对此,政府部门应该摆正位置,端正作风,以协调的态度做调解员,促使开发商、拆迁户重新协商,而不应该以强制拆迁为手段,威胁一方尽快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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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依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二、律师意见:1、您应根据上述规定判断相关单位或人员有无违反规定行为。2、一般情况下征收之前会给一个搬迁期限的。3、如未给您期限,您可以申请搬迁期限。4、有关行政机关如违法征收,您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造成您损失的,您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三、风险提示: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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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对自家房屋全方位取证:在取证方面,实务中有很多当事人在委托律师之前对自家房屋的整体外观外貌以及房屋内部构造、屋内物品等进行拍照或录像,房屋被拆除后进行诉讼的,证据上可能会缺失重要信息。法院审判案件也是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及证据规则。所以,这里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对自己家房屋进行一个全方位的取证。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可以采用拍照或录像的方式,鉴于视觉效果以及在司法审判过程中法官的倾向性,建议大家**好采取录像的形式,具有时间上的连贯性。2、录像设备建议用照相机或摄像机,不建议手机拍摄。考虑到录像文件占用设备的存储空间比较大,手机容量较小,不易保存。3、房屋从远处主街道开始进行拍摄,将房屋外门牌号、周边路牌、标志性建筑物以及邻居房屋等清晰得拍摄好,然后房屋大门、屋内总体构造以及屋内物品等靠近拍摄。4、屋内物品可单独进行细节拍摄,拍摄期间可同时进行录音,对物品的市场价可以简单做个描述。5、录像设备里的录像不要删除,这是原始证据。即使拷贝到电脑或手机上,从证据角度讲,电脑和手机上的录像都只是证据的复制件,不是原始证据。第二、了解一些拆迁方面的法律知识国家在依法治国,老百姓都要依法维权,所以要学习一些征地拆迁方面的基本的法律法法规,不需要很精深,基本的征地拆迁流程应该知道。比如集体土地征收程序两公告一登记,什么是两公告、什么是一登记都要知道,拆迁办想忽悠和糊弄你就没办法。第三、有选择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房屋面临拆迁,当事人可能并不了解拆迁项目,此时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来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和房屋征收信息。具体需要申请公开哪些信息,得通过分析具体个案情况来进行。不能盲目申请,一是浪费精力与时间,二是不能高效得掌握政府拆迁政策新动向,增加补偿协议谈判的筹码。第四、适时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了未告知诉权的起诉期限为1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的启动,是对房屋征收补偿谈判**有力的支持。很多当事人往往在委托前耽误起诉期或者收到被告答辩状之后无从下手。也有很多情况下,当事人自己都不知道享有诉讼或复议的救济权利,对哪些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哪些行为是要提起行政复议进行救济的并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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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你的房屋产产权证是住宅还是营业房呢?如按你所述,你的房屋属于拆迁非居住房屋,只要你具有营业执照,产权证完备,拆迁人除应按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给你补偿外,还应当补偿你下列费用:1、 按国家和你本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2、 无法恢得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你要积极争取,以维护自己拆迁权益的**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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