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房屋分割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有独立的门牌号、独立的出入口及必要的生活设施面积等能构成权属单元的房屋,成套住宅不得拆套分割。若符合上述条件,请带好房屋所有权证、派出所门牌号证明等到曦晨测绘公司委托测绘,然后再携带有关登记材料至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权属分割登记手续。
一份房产证分成两个户怎样办理?
157****2659 | 2017-03-24 12:03:07-
156****5915 分口首先要看自己的户口是城镇或者农业。
一、农业户口分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城镇户口分户的条件:
1、首先要有独立的住房;
2、户主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
3、到派出所领取分户申请表;
4、到所在地居委会签署审批意见等手续后,再到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 2017-03-24 12:06:34 -
132****3244 需要房产证才可以分户的。满足两个条件即可办理了
一、办理户籍分户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申请者本人要成年成家;
2、申请者本人要有自己单独合法固定的住所。
如果申请者已经结婚但没有住房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还是要登记为一户。
二、分户所需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的话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分户;房产证及复印件;所在村(居)委会、单位证明;户口簿。 2017-03-24 12:04:44 -
144****3839 一份房产证分成两个户,也就是房屋产权的变更。
分成两个户以后:
1、可以由原产权人与新的产权人分别持有;
2、也可以由两个新的产权人分别持有。
只需要由原产权人与新的产权人形成产权变更协议,然后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就可以了。 2017-03-24 12:03:31
-
答
-
答
首先住宅房屋分割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有独立的门牌号、独立的出入口及必要的生活设施面积等能构成权属单元的房屋,成套住宅不得拆套分割。若符合上述条件,请带好房屋所有权证、派出所门牌号证明等到曦晨测绘公司委托测绘,然后再携带有关登记材料至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权属分割登记手续。
-
答
你的想法是正确的,但不能申请2个房产证。因为一个准建证,只能申请办理一个房产证。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一、房产证上去掉名字的办理手续和费用1.房产证去除夫妻名字如果是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只要办理夫妻间房产更名即可。办理流程:受理窗口交件——审核(内部)——缴费发证需要的材料: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具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产测绘成果;双方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原件;原房屋权属证书;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或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复印件和原件;双方的约定协议。2.房产证去除父母子女名字父母子女之间去名字,可以按照份额赠与或者买卖来计税,其中,按照赠与方式交的税费较少,只需缴纳所占份额的契税,从1%~3%不等。共分四种情况:头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1%头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普通住宅:1.5%非头次购买普通住宅:3%购买非普通住宅:3%注:因为各地房产政策存在差异,本文仅为办理房产加名减名提供相应指引,具体税费以实际办理为准。3.房产证去除非亲属名字:(1)赠与方式需办理公证,公证费用为赠与合同标的2%,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契税缴纳标准为总房价的3%。无偿赠与房产给他人,南京市目前执行的是免征营业税和个税。另外,通过赠与获得房产过户时还需要交相关登记费和手续费。所需材料:双方户籍或者身份证;合同书;房产证;其他材料;不可代为办理。
全部4个回答 > -
答
可以办理房产分割登记。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条 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根据上述规定,你的房屋可以分层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登记流程如下: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全部4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