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市场的影响,南京市二手房价格也水涨船高。一些二手房房主甚至撕毁卖房合同,出现违约情况。那么,我们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才能防止售房者违约呢? 相关人士介绍说,去年后半年,江北新区以及河西地区发生较多的“卖房人毁约涨价”的情况。江北新区成立之后,特别是江北、浦口一带的房子,出现违约情况的数量是明显增加。 河西一小区的一套二手房在挂牌一年半的时间里,先后涨价6次,**新的一次报价是在今年的1月20号,比25天前的报价上涨28万。 因为毁约是需要考虑违约成本的,因此出现毁约情况的大部分是由于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或者给付的定金比较少,因此,如果说房子价格上涨的幅度超过了违约成本的话,售房者很有可能会选择违约。 对于售房者来说,房子涨价,毁约是“理所当然”的,大不了就是赔个违约金。但是对于买房人来说,就是很让人窝火的了。 **近,王女士卖掉自己的老房子之后便想着买一套新的房子,**后看上了河西一套307万的房子,很快与房主签订了合同。可**后,签完合同之后,却再也联系不上对方了。 王女士当时交了5万的定金,付了5万房款,一共给了房主10万块钱。**后房主告诉王女士房子涨价了,需要增加21万。对于房主忽然加价21万,王女士表示不能接受。可卖方表示,如果不同意加价,那房子就不卖了,他们愿意返还王女士之前预支的10万元,并赔偿5万元的违约金。**后,双方协商无果,王女士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人士表示,这样的诉讼需要一年左右,费用也需要几万元,**好的办法还是防患于未然。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避免卖家违约呢? 专业人士建议,可以约定一个较高的违约金或者定金,很多的中介公司把违约金定到房屋总价款的5%,可是像江北这样的地区,一套100多万的房子违约金也就是5、6万,很明显的根本赶不上房价上涨的幅度,因此把违约金定在20-30%就很容易避免售房者违约。 作为购房者,谁都不想买房遇到这些麻烦事,所以,以上卖房违约的知识大家需要警惕。
如何应对南京卖家毁约 赔违约金重卖房还能赚的原因有哪些
145****4557 | 2016-08-02 15:40:38-
134****0915 房价大涨的当下,很多二手房房主会选择违约来达到涨价的目的。为了防止这样的情况,购房者买房应当注意什么? 卖家坐地起价买家告上法院 南京一购房者买二手房,跟卖家谈好价格签了合同,并支付了10万定金、70万解押款。没想到对方拿了钱后,提出加价。多次交涉无果,购房者把卖家告上法院。其实,房价大涨的现在,类似情况屡屡出现。 除去违约金 房子重卖还多赚几十万 河西一带名校的学区房,交易双方谈好的成交价格是370万元。但是同一小区同一楼层面积相当的房子,标价高达500多万,低的也标到450万元。卖家违约,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违约金是20万元。对此,购房者认为,卖家应该返还10万定金之后,再赔偿20万元。而售房者认为,只是双倍返还定金,一共20万元。按照网上的**低房价,售房者即使赔付20万违约金,把房子重新卖掉,也能多赚60万元。 房价涨得快,如果卖家硬要违约不卖房,有没有办法可以降低买家的风险? 专业人士建议,可以从定金和违约金两个方面来做一些约定。 定金方面来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定金**高可以达到总房价的20%。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比如一套房子售价100万元,如果定金约定为20万元,违约双倍返还就是40万元。 违约金方面来说,一般违约金不能超过总房价的30%。100万的房子违约金**高可以约定为30万元。他认为,如果房价上涨的空间没有赔偿的多,卖家自然也就不会违约了。 定金、违约金,是两种维权的渠道。如果卖家违约,购房者应当明白可以二选一,但选择了一种方式,就不能同时再用另外的名义索赔。 2016-08-02 15: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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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违约是赔定金还是违约金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的,如果之前在买房的时候交付过定金,并且不是自己的责任而导致的违约,可以要求违约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在合同当中有相应的规定,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赔偿违约金,所以在买卖房屋的过程当中,为了避免带之后发生纠纷,要在签署合约的时候做好相应的规定,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也可以按照实际的损失进行调整。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就属于违约金太高的情况,可以适当的进行调整,房屋买卖双方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的制定合约,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才能充分保障己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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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买卖双方可以协商签订买房协议,规定买房逾期交房,应当支付违约金,由卖方收取,违约金的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买方应根据协议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及时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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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的,收了定金就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要赔违约金的,按规定是要赔又倍。法律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根据标题下的资料判断,对方要求返还一万元是合理的。应该予以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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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卖房违约是赔定金还是违约金”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守约方可以选择适用定金罚则或者违约金。定金罚则即守约方为支付定金一方的,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双倍定金;守约方为收取定金一方的,守约方有权没收定金。我国《合同法》中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有限度地体现惩罚性。一方面,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是“根据违约情况”确定的,即违约金的约定应当估计到一方违约而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而不得约定与原来的损失不相称的违约金数额。另一方面,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增加,以使违约金与实际的损失大体相当。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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