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昆山市对住房保障收入家庭认定标准进行调整,低保收入、低收入及中等偏低收入等三类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收入认定标准较去年均适当放宽,更多家庭能享受到住房保障,是真正的放利于民。 据了解,2015年昆山市住房保障收入认定标准是根据《昆山市实施住房保障城乡一体化暂行办法》以及昆山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4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来确定。 具体为:低保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收入认定标准由去年的700元/月/人调整为750元/月/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收入认定标准由去年的1810元/月/人调整为1955元/月/人;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收入认定标准由去年的33370元/年/人调整为35920元/年/人。认定标准提高,可以使住房保障对象进一步扩大,使更多困难家庭享受到保障。 为让有限的保障性住房房源能分配到真正有需要的困难家庭手中,今年,昆山市还出台《保障性住房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试行)》,明确通过部门联动,进一步规范住房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界定了收入认定“统一标准”。即规定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4种情况计入家庭收入;家庭人均小于18平方米的房屋买卖、出租所得,优抚对象按照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立功荣誉金、护理费,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 贴,义务兵家庭享受的优待金、奖励金等17种特殊情形不计入家庭收入。 附:昆山市居民申请住房保障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领取、填写申请表,并书面承诺诚信申报。 申请时需按保障方式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申请书; 2.户口簿、家庭人员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丧偶或离异的提供相关证明); 3.昆山市民政局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总工会、用工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认定的各种收入类证明; 4.现有住房情况证明,包括房产证、租房合同,或由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情况证明; 5.需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规定的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等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并提交经申请人签字及初审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二)受理: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收到申请材料后,按现行申请条件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出具收件回执 (三)初审: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受理后,分别送街道办事处、所在区镇政府(管委会)初审,初审合格后,送昆山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昆山市民政局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接受昆山市住房保障中心委托,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并出具核对报告。 (四)复审:昆山市住房保障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就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五)公示和批准:昆山市住建局将已复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名单通过《昆山日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昆山市住建局提出,昆山市住建局应在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重新调查核实,异议成立的,退回申请材料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异议不成立或公示无异议的,报昆山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昆山市住建局、民政局等部门可根据具体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对相关项目在一定时期的申请、审查等程序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南京困难家庭的标准是什么 南京困难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是多少
137****1116 | 2016-06-27 12:16:43-
154****1664 南京2013年9月1日出台规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为住房困难家庭。为切实保障困难人群的生活,南京市规定,2004年4月10日以后的被征地养老年龄段人员,可以以个人缴费的方式参加基本生活保障,享受相应的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老年生活困难补助人员一次性补缴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后,他们的待遇将由目前每月245—385元提高到每月550元。 南京对住房困难户的标准也作了规定,凡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认定为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513元以下的为低收入家庭,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421元以下的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12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2016-06-27 12: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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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的家庭。 通知表示,北京市统计局公布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4平方米。所以,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发放对象,确定为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也就是说,首套住房人均居住面积超过29.4平方米的,购房者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将被拒。通知已于昨天下发,当日起开始执行。 2010年11月29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出台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个人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不得向所购第二套住房为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借款人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在2012年执行的标准为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高于且包含28.81平方米的,购房者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将被拒贷。今年执行的标准有所变化,主要原因是全市人均住房面积增加。按照正常的3口之家计算,第一套住房面积低于88.2平方米的,再买房时可使用公积金贷款。“正常调整,与楼市调控政策放松或者收紧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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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南京住房标准为32.21平方米。专家指出,目前南京全市城镇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已超过了30平方米的小康目标,达到了32.21平方米,南京市居民的住房情况已经达到全国中等偏上水平。南方如果首套房面积不超过32㎡的住房标准的家庭,购买二套房会有何种优待政策呢?能否使用住房公积金呢? 南京首套房面积不超过32平方米 第二套房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购买二套房能使用住房公积金吗?我市不少购房人一直心存疑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只要人均首套房面积不超过32平方米,购买二套房时可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的通知,明确首套住房人均居住面积超过29.4平方米的,不可再申请公积金房贷。 南京市关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如何规定?记者昨天采访了解到,目前还是延用2011年10月出台的公积金政策,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分别为: (1)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卖掉名下唯一房产,再次购买住房的,若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首套住房购房证明,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的情况下,新购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住房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南京市人均住房面积是32平方米,也就是说如果买房人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32平方米,又结清了原住房公积金贷款, 就可以再次申请贷公积金购买普通住房。这里的普通住房是指建筑容积率1.0(含)以上,且单套建筑面积144(含)平方米以下的住宅。 按照规定,以上两种情况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款不得低于购房总价6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1倍。第三次(含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则不予办理。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市5年前以上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为4.5%,个人可贷**高额度为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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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且在本市实际居住,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700元以下(含70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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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中位数(统计总体中处于数列中间位置的数值)为100平方米,城镇和农村家庭分别为80和120平方米。江苏省作为二线强的省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也已经走过了十多个年头,那江苏省的人均住宅面积是否已经向全国人均建筑面积的中位数看齐了呢? 江苏人均住房面积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公布的数据称,截至2012年,江苏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达到35.2平方米和49.9平方米,比2011年分别增长了0.5平方米和1.3平方米,该数字已远超“小康”对住房人均30平方米的要求。 “数字只要一平均,生活就变美了,无房一族也能摊上30多平米的‘幻觉房’,反正我现在是没攒够**起码的30多万买这30多平的房子”,方铮来南京打拼5年了,虽然已在这里落了户,但买房子对他来说还是较为吃力:“就像前段时间的‘房姐’,她个人名下在北京就有将近2000平米的房子,就她这数一平均,能让几十个人摊上有房一族。可现实呢,伤不起的房价让许多真正有居住需求的人挡在门外了。” 虽然购房的巨大呼声主要来自普通阶层,但房价涨跌其实由一个更富裕的阶层决定,真实世界的购房主力群体,收入水平远比统计数据中的工薪阶层高。 提及江苏的房价,江苏住建厅厅长周岚说,虽然江苏的房地产投资建设规模和销售规模,都是全国第一,但江苏省的房价则低于东部沿海省市的平均水平。 “这样的比较对工薪阶层来讲没多大实用意义,让普通百姓真正能居有定所才**重要”,方铮称。 而对于能够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的保障房建设,江苏省住建厅的数据称,到2015年,江苏住房保障覆盖面扩大到20%的城镇家庭,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以及城镇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租房困难。 截至2013年底,江苏将形成200万套(间)以上的住房保障能力。2013新开工的保障性住房23万套,基本建成18万套,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4万户。这些任务已于26日分解到江苏的13个地市,并按要求在11月3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