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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2个回答 >兰州首批经济适用房登记配售有哪些内容
134****5033 | 2016-06-21 10:30:12-
133****0918 兰州市2016年首批经济适用房登记配售工作将于2月22日开始,整个看房登记时间为期一周从2月22日期至28日结束,意向申请家庭可持《准购证》可到制定地点看房、登记。 此次共有14个项目、供给3774套经适房参与登记、配售,分别位于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榆中和平五个县区。此次配售的经适房均有现房和期房,**晚的经适房也会于2016年12月达到入住条件。其中七里河区可售套数占据此次可售套数的72%。其中位于南滨河路深安大桥附近的天泰世纪嘉园、东立开泰园均是首次参与配售,房源达上千套。 只能申购一处房源 此次配售房源众多,中签几率上升,是一大利好。不过房管局仍建议,有意向申购的家庭,应在正式登记前多去参与配售的项目实地考察一番,综合对比房源位置、户型、入住时间等因素做出**终决定,毕竟**终只能申购一处房源,多处申购将取消申购资格。 另外此次城关区的经适房仅面向城关区户籍家庭开放配售,而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的经适房则向近郊四区开放申购。申购时,需携带身份证、《准购证》原件及复印件。也可由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代理人人书面委托进行登记。 经适房再交易问题 按照兰州市的规定,经适房在配售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配售满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购房人也没有完全产权,不过可以在缴纳同地段同类型商品房差价后可以取得完全产权。同时,经适房在没有取得完全产权就上市交易时,须按照配售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 2016-06-21 1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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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1、经济适用房如何出售?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 5 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 5 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2、二手经济适用房如何购买?①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 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例如:购买一套面积为 95 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 2650 元/平方米,现市场售价为 3600 元/ 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总购房款为 3600×95=342000 元,除购房款外,购房人还需缴纳 342000×1.5%=5130 元的契税,以及 342000×0.0005=171 元的印花税。②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 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 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3、如何选购经济适用房?首先,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再决定购买哪个区域内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如上班单位离项目的远近、周边的亲朋好友居住情况等都属于综合考虑因素。其次,到项目现场考察,了解项目本身的配套设施,并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购买。如新婚夫妇,要考虑到幼儿园、**以及医院等配套。还有,对社区的绿化率、停车、物业管理等 状况都应有所了解。第三,根据自身的居住要求,详细了解经济适用房的户型结构及面积大小,以及通风、采 光、朝向等基础资料。第四,对房屋的权属关系要有详细调查,特别要注意房屋是否有共有人,防止购买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另外,特别提醒务必别买没有房产证的二手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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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申请—登记受理—产籍核查—审核审批—记簿—缮证—收费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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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润园项目、富润家园项目、民生新天地项目、安兴城南国际项目、桃林路二期项目、五一新村项目、和平镇东出口项目、沙井驿元台子项目 (第二十九佳园)、西固区临洮街项目(第四十佳园)、原兰州搪瓷厂项目 (第二十五佳园) 、阿干镇干部新村项目(第十佳园)、阿干镇铁冶河坝项目(第十一佳园)、阿干镇大楼院项目(第十二佳园)、阿干镇红工房项目(第十三佳园)等14个项目的房源。3450套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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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四区”内的城镇低收入家庭或个人,具备3项条件即可申请2011本年度的经济适用房:一、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常住城镇户口;二、申请住房的家庭或个人,属于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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