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2、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全部3个回答 >兰州经济适用房买卖转移登记申报材料有哪些?怎样收费的?
137****6924 | 2012-11-29 15:16:56-
139****9521 办事程序:申请—登记受理—产籍核查—审核审批—记簿—缮证—收费发证 2012-11-29 15: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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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941 申报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初始登记核准通知书;(4)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5)购房付款凭据;(6)房屋测绘报告(图);(7)经房改部门审核签章的售房花名册;(8)免税批复(无免税批复的按规定纳税);(9)未办理初始登记的还须提交:a.拨地文、图或土地证;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红线图;c.经济适用房立项计划;d.房改部门关于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批复;e.质检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f.面积测绘报告;(10)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收费标准:(1)登记费:住宅40元/套,由受让方缴纳;(2)手续费:住宅1.5元/m2,由转让方缴纳;(3)测绘费:住宅1元/m2,受让方缴纳;(4)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所有权证》时,免收工本费;核发一本以上时每增加一本收工本费10元,由受让方缴纳;(5)契税:按成交价的1.5%计收,由受让方缴纳。(6)权证印花税:5元/证,由受让方缴纳;(7)书据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05%计收,由受让方缴纳;(8)营业税按规定标准缴纳。 2012-11-29 15: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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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2016年首批经济适用房登记配售工作将于2月22日开始,整个看房登记时间为期一周从2月22日期至28日结束,意向申请家庭可持《准购证》可到制定地点看房、登记。 此次共有14个项目、供给3774套经适房参与登记、配售,分别位于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榆中和平五个县区。此次配售的经适房均有现房和期房,**晚的经适房也会于2016年12月达到入住条件。其中七里河区可售套数占据此次可售套数的72%。其中位于南滨河路深安大桥附近的天泰世纪嘉园、东立开泰园均是首次参与配售,房源达上千套。 只能申购一处房源 此次配售房源众多,中签几率上升,是一大利好。不过房管局仍建议,有意向申购的家庭,应在正式登记前多去参与配售的项目实地考察一番,综合对比房源位置、户型、入住时间等因素做出**终决定,毕竟**终只能申购一处房源,多处申购将取消申购资格。 另外此次城关区的经适房仅面向城关区户籍家庭开放配售,而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的经适房则向近郊四区开放申购。申购时,需携带身份证、《准购证》原件及复印件。也可由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代理人人书面委托进行登记。 经适房再交易问题 按照兰州市的规定,经适房在配售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配售满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购房人也没有完全产权,不过可以在缴纳同地段同类型商品房差价后可以取得完全产权。同时,经适房在没有取得完全产权就上市交易时,须按照配售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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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四区”内的城镇低收入家庭或个人,具备3项条件即可申请2011本年度的经济适用房:一、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常住城镇户口;二、申请住房的家庭或个人,属于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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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五年是有限产权,满了五年之后可以申请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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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兰州市市经适房的条件是: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2、申请家庭属于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5%以下。如今年的申请标准是,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8平方米;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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