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某小区的业主俱乐部一直是老年人的“娱乐天堂”,不仅可以打牌聊天还可以健身,甚至在顶楼还有游泳池,而且只收一点茶水费,很公道。但就在几个月前,业主俱乐部却被商城中心取代,一楼墙体被敲碎,地上堆积着水泥、砖头,二楼有十几名工人正在刷漆、布管,装修现场一片繁忙。而三楼则已经装饰一新,俨然一个豪华的写字楼。有时候白天黑夜都在装修,很扰民。而且还有很多空调挂在外面,热气也会影响周边的住户。但更让业主们愤怒的是小区业主俱乐部的权属问题,他们认为,该业主俱乐部属于小区配套建筑,产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未经业主同意不能擅自变卖或者变更使用功能。 小区物业处负责人却表示,这一建筑本来就属于营业性质的俱乐部,产权开始属于开发商,开发商破产以后,银行对其名下的物业进行了拍卖,产权落在厦门一私人老板手上,后来这位老板又将该建筑转手,但并不是转给现在的商城集团,现在使用该建筑的商城集团是从第三个产权人手上租来的。 **终了解才发现,该业主俱乐部性质为商业用途,并不是业主们所说的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律师说法: 一般情况下,小区配套的会所不作为公摊面积由业主来负担,所以一般是作为独立的产权进行登记的,也就是产权是属于开发商的。而上述业主俱乐部既然能办下产权,就说明相关部门在权属的问题上已经很明确,房产证写谁就归谁。对于业主反对会所变更用途,小区在建设规划之初,如果对会所的性质有明确规定的,且楼盘在销售广告宣传时,突出是为业主服务的功能,在购房合同里也对服务性质有明确规定的,虽然产权归开发商,但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如果擅自更改用途,也属于违约行为,侵害了购房者的利益,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相关法律知识: 《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商品住宅价格由下列项目构成: (一)成本 1、征地费及拆迁安置补偿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依据批准的设计概算计算; 3、住宅建设、安装工程费:依据施工图预算计算; 4、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和住宅小区级非营业配套公共建筑的建设费:依据批准的详细规划和施工图预算计算;住宅小区的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执行; 5、管理费:以本款1到4项之和为基数的1—3%计算; 6、贷款利息:计入成本的贷款的利息,根据当地建设银行提供的本地区商品住宅建设占用贷款的平均周期、平均比例、平均利率和开发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二)利润 以本暂行办法第五条成本1至4项之和为基数核定。利润率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税金 按国家税法规定缴纳 (四)地段差价,其征收办法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地段差价收入存入建设银行。 第六条 下列费用不计入商品住宅价格: 1、非住宅小区级的公共建筑的建设费用; 2、住宅小区内的营业性用房和设施的建设费用。
会所变医院 业主应该要如何维权
142****5124 | 2016-06-13 09:54:08-
144****1881 原本因为楼下可能会有会所才买的房子,但是买完之后却被告知现在要变医院,对于这样的情况,业主应该怎么办?该以什么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初我们之所以买这里的房子,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售楼中心在宣传时说,小区4号楼下将建一个带健身功能的会所。”13日,长春市民张先生说。张先生家住长春市庆丰路附近郡望安石小区,2013年他到售楼中心买房时,觉着报价并不便宜,但在宣传册上说,靠着路边的4号楼下房屋将建一个会所,售楼人员说,这个会所里会有健身设施供业主使用,正是因为这一点打动了他,才买了房子。 “自从我买房后,也没人来建这个会所。”张先生说,一星期前,来了一些施工人员给4号楼下装修,听物业和施工人员说,这里准备开一家民营医院。后来,他们在一家知名招聘网站上看到一则招聘信息,正是这个要建的医院招人,“这不和当初售楼时的宣传相违背了吗?”张先生说。 13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小区4号楼靠路边处的楼前,堆放着装修材料,此时,一些业主正在楼前议论这件事儿。 “如果医院真的建成并开业,会给我们业主带来不少影响。”业主王女士说,首先,会打破小区的封闭性;其次,外来患者进入小区,如遇到传染病患者,会带来病菌;再就是医院会产生噪音。这些都会干扰到业主们正常的生活。所以,开医院对业主来讲弊大于利。 居民李女士说,现在要建医院,违背宣传初衷,所以,他们请相关部门能重视此事。 售楼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小区4号楼一到三层的产权归地产公司,目前已经租给一名男子,准备开一个中医养生保健医院,如果租房人经营的项目违背了地产公司的初衷,地产公司也会考虑不租给他。 承租人说,当初地产公司告诉他们租的4号楼楼下房屋属于综合性商业用楼。 随后,新文化记者来到宽城区卫计局,工作人员介绍,小区楼下房屋要开医院的话,必须得到卫生部门审批。今年8月,因为该小区的申请材料齐全,他们就受理了,但由于目前有居民反对,所以,他们已经暂停办理此事,并要求停止对房屋进行施工。 律师:房企有告知义务 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海波说,在现行的商品房预售制度下,房企有权对项目做出规划和设计变更,但应当履行报批和告知义务。房企宣传册上的广告构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如业主认为房企违约,在没有约定责任的情况下,有权提起民事诉讼。 另外,关于居民小区内商铺的经营业态以及能否设立民营医院,属于卫生部门行政审批范畴。 2016-06-13 09: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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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你的问题: 1、首先看你们有没有业主委员会。 2、如果没有,看你们的前期服务协议。 3、物业公司有没有资质证。 4、物业公司有没有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 5、进驻你们小区有没有经过招投标。 近年来,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纠纷比较多。很多老旧小区由于开发商遗留问题较多。很多矛盾点都转移到物业公司头上,这样对物业公司也是不公平的。有些业主维权,但是不懂物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跟物业公司顶着干,到**后。受伤的不单是物业公司,业主的伤害**大。 总的来说,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想把社区搞好。 但是,也别忘了,物业公司是法人,是企业。也需要盈利。 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接受业主的监督,财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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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当地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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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商维修①通过与开发商直接交涉,采取和解协商的办法如果在保修期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如果开发商不积极整改,可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②准备好充足的证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在与开发商协商时,要阐明问题发生的事实经过,提出自己合理的要求,必要时可指明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以达成问题的尽快解决。要注意时效性,不要被开发商的拖延所蒙蔽而一味地等待。二、第三方维修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功,业主可以自己找第三方维修。维修过程中的费用都由开发商承担。注意保留房屋质量问题的证据,进行必要的催告,保留维修的正规发票,以便事后向开发商索要相关费用。三、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协商和解不成,对购房者来说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是**好的途径。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专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主要社会团体。因此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向消协投诉,请求消协调解是**常见的方式,能够较为顺利、有效地解决纠纷。微信关注国晖律师事务所,掌握更多法律知识。四、解约退房当房屋的质量问题严重威胁到房子的整体安全时,购房者可直接与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具体的质量情况有: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到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里的“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从专业角度解释,即是否对购房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身体健康造成重大影响、是否严重干扰到居住人的正常生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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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商破产是商业风险的问题,与是否是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无关,政府不承担责任。 2、业主购买房屋,也是一种市场行为,既然是市场行为,就是有一定风险的。对开发商破产的风险要自己承担。 所以,既然开发商已经无法经营,购买者需要及时到法院起诉,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或许可以从破产财产中收回部分购房款,减少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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