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地区东洲家园自住房项目,在自住房申购家庭进行了两次选房后,仍然有818套剩余房源。而东城区打算购买其剩余房源,作为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的对接安置房。这也是北京首次出现政府收购自住房用作安置房情况。 不影响自住房申购和已购家庭 收购自住房用作安置房,会不会损害到自住房申购家庭权益?对此,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和专家,昨日均明确表示不会。 “正常申购过程中的自住房,肯定不会收购作为其他类型住房,包括安置房。”专家介绍说,此次拟收购作为安置房的房源,是一个已经完成了两次选房的自住房项目,而且是剩余的房源。 去年底,北京市出台新规,自住房项目如果在所有的申购家庭都选完房后,仍有剩余的“尾房”,将首先进行二次选房,让所有未购买的申购家庭再选择一次,如果还有剩余,则采用普通商品房的方式,由开发商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据介绍,位于朝阳区来广营北路的东洲家园自住房项目,此前已经遵照自住房销售有关规定,严格按照销售程序经过公开摇号、面向摇号家庭一次选房、二次选房后,经公证处公证仍有剩余房源818套。 “也就是说,已经提供给自住房的申购家庭两次选择的机会,**后还有剩余不要的,才收购做安置房的。如果不收购作为安置房,开发商也要面向社会自行销售了。所以自住房家庭的权益已经得到了充分尊重和保证,也不会影响到已购自住房家庭。”专家说。 用作对接安置房的房源性质仍为自住房 据了解,目前东城区为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人口疏解和棚户区改造,拟购买该项目剩余房源,作为棚改对接安置房使用。供求双方正在接洽。 市住建委表示,将对房源对接加强管理、跟踪进展。东城区棚户区改造需求明确后,剩余房源将督促开发商及时公示。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强调,虽然用作了对接安置房,但这些房源的性质不变,仍然是自住房。也要遵守自住房的相关政策,如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满5年后上市要补交价款等。 对于将来是否还会有其他自住房项目,二次选房后的剩余房源被收购用作安置房?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中心棚户区改造实际需要来确定。(来自网络综合整理) 知识小贴士: 什么是自住房 全程是自主型商品房,北京市住建委2013年10月22日发布。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 自住房购买条件 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以及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都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房”。 非京籍家庭需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住房。申购家庭定义为夫妇及未成年子女。 什么是安置房 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安置房与商品房区别 1、产权的区别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 2、质量的区别 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 3、交易时间的限制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你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
北京首现政府收购自住房用作安置房,影响顺义自住房申购吗 北京首现政府收购自住房用作安置房,对楼市有什么影响
156****9754 | 2016-05-23 16:32:47-
142****4632 位于朝阳区来广营地区的东洲家园自住房项目,在自住房申购家庭进行了两次选房后,仍然有818套剩余房源。而东城区打算购买其剩余房源,作为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的对接安置房。这也是北京首次出现政府收购自住房用作安置房的情况。 北京首现政府收购自住房用作安置房 不影响顺义自住房申购 不影响自住房申购和已购家庭 收购自住房用作安置房,会不会损害到自住房申购家庭的权益?对此,政府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和专家,昨日均明确表示不会。 “正常申购过程中的自住房,肯定不会收购作为其他类型住房的,包括安置房。”专家介绍说,此次拟收购作为安置房的房源,是一个已经完成了两次选房的自住房项目,而且是剩余的房源。 去年底,北京市出台新规,自住房项目如果在所有的申购家庭都选完房后,仍有剩余的“尾房”,将首先进行二次选房,让所有未购买的申购家庭再选择一次,如果还有剩余,则采用普通商品房的方式,由开发商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据介绍,位于朝阳区来广营北路的东洲家园自住房项目,此前已经遵照自住房销售有关规定,严格按照销售程序经过公开摇号、面向摇号家庭一次选房、二次选房后,经公证处公证仍有剩余房源818套。 “也就是说,已经提供给自住房的申购家庭两次选择的机会,**后还有剩余不要的,才收购做安置房的。如果不收购作为安置房,开发商也要面向社会自行销售了。所以自住房家庭的权益已经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保证,也不会影响到已购的自住房家庭。”专家说。 用作对接安置房的房源性质仍为自住房 据了解,目前东城区为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人口疏解和棚户区改造,拟购买该项目的剩余房源,作为棚改对接安置房使用。供求双方正在接洽。 市住建委表示,将对房源对接加强管理、跟踪进展。东城区棚户区改造需求明确后,剩余房源将督促开发商及时公示。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强调,虽然用作了对接安置房,但这些房源的性质不变,仍然是自住房。也要遵守自住房的相关政策,如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满5年后上市要补交价款等。 对于将来是否还会有其他自住房项目,二次选房后的剩余房源被收购用作安置房?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中心棚户区改造的实际需要来确定。 2016-05-23 16: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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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2、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需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3、单身者申购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需年满25周岁;4、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目前已在轮候经适房、限价房的家庭可优先购买。自住型商品房优先购买条件1、北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2、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注: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去哪儿购买?项目开发商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应在市住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公示相关信息。购房人到销售现场登记如何审核资格?由开发商统一提交到北京市房屋权属部门等相关部门审核购房资格。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流程:1、报名:网上现场两步都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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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自住房申请条件1. 北京市户籍家庭: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2. 非京籍家庭:持有暂住证、连续5年缴纳社保或个税,可购买一套自住房;3. 单身购房者:需要年满25周岁。2017年北京自住房优先申请条件1. 有北京户籍且在北京无房的家庭;2. 有北京户籍、在北京无房且年满25周岁的单身人士;3. 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2017年北京自住房申请流程一、 自住房申请购买所需材料(一)北京市户籍家庭所需材料1.家庭成员身份证;2.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3.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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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自住型商品住房的,今后将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且5年内买受人家庭不得在北京购买住房。昨日,市住建委和市工商局就新修订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以及新起草的《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合同》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这三个购房合同文本昨晚开始已在“首都之窗”、市住建委网站公布。 首次增加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条款 购房合同示范文本的修订一方面细化了规划设计变更、逾期付款和交房的违约责任、退房约定、房屋登记等内容,并增加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条款,保证出卖人与买受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签订购房合同,从根本上确保双方权益;同时,通过进一步细化合同条款,减少在交房、质量、保修等方面的纠纷,特别是明确了与商品房有关的设施设备交付条件,强调了房屋交付环节的房屋查验内容,细化了质量条款和装修标准,引导开发企业注重交房质量和房屋在民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隔声等方面的要求,更好地解决商品房买卖双方信息失衡问题。 自住房将有单独预售合同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之前一直有较高呼声的自住房购买问题这次有了自己单独的预售合同。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示,自住型商品住房限定购房价格和销售对象,与商品房相比,在购房主体资格、再上市交易年限等方面存在不同,根据《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合同示范文本做了特别提示。 合同示范文本提示买受人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买受人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骗购自住房5年内禁买住房 特别需要提醒购房人的是,自住房预售合同增加了买受人购房资格承诺条款,承诺遵守限购政策规定,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明确约定买受人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将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且5年内买受人家庭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 出卖人有权书面通知买受人解除合同或向相关部门申请确认合同无效,买受人应当限期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热点关注配建*****不能再开空头支票 跟之前的合同相比,《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有关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有了更详细的规定,在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方面,开发商承诺的小区绿地、***、**等内容具体到年月日达到约定条件。交付该商品房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满足约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车库会所产权归属将明确 本次示范文本修订,首次增加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条款。其中,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等明确归全体业主共有。对于规划中的车位、车库以及会所,合同双方也需要约定归属。 签自住房购买合同须承诺资格 在自住房的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中,买受人需要对购房资格做出承诺。要求买受人详细阅读并知晓《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中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承诺遵守限购政策规定,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 骗购自住型商品住房的,除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且5年内买受人家庭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而据了解,这是北京骗购政策类住房史上开出的**严处罚。 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可退房 预售合同公示文本还显示,在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方面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相应标准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筑隔声情况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由出卖人负责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利息,计付利息。 未经同意不得披露买房人信息 新购房文本还特别增加了买房人信息保护这一条款。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将买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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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房的介绍北京市住建委2013年10月22日发布,2013年北京将推出2万套自住型商品房,2014年计划推出5万套左右。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2013年11月12日,首批7个2013年北京市第一批自住型商品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在北京市规划展览馆正式对外开放。金隅嘉业近期朝阳北路高井星牌建材厂地块、东坝单店地块两个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已于2014年2月15日上午10点开始进行网上申购报名。2014年2月,丰台西局一限价房项目每平方米定价2.1万元,“逼近”北京市新推出的自住型商品房每平方米2.2万元的价格。北京市住房建设管理部门表示,自住型商品房价格不会长期“封顶”,还将遵循**初设定的“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的定价机制,销售价格将随行就市自住房的购买条件非京籍家庭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住房。这意味着,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以及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都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房”。申购家庭定义为夫妇及未成年子女。业内人士表示,无论是京籍家庭还是外地人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首先要经过政府的购房资格审核。由于该类住房价格明显偏低,因此预计有购房意愿者会很多,这对于北京的购房资格审核系统将是一个考验。自住房的购买程序业内人士分析,预计“自住型商品住房”的购买人群肯定多于供应的房屋套数,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该会采取摇号的方式来确定**终的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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