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常州经济使用房的流程:1、申请登记。申请家庭凭身份证、户口簿、收入情况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办公室申请登记,如实填写《常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核表》,并按《审核表》的要求到相关部门签章。 2、审核发证。申请家庭经走访调查并初审后进行社区公示。经初审或社区公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所在区住房保障办公室通知申请家庭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家庭提供情况进行复审,对复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予以登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收件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由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核发《常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 3、自主购房。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的保障对象,应在发证之日起3个月内在市区(含武进、新北区)范围内自主选择购买新建成套普通商品房一套。3个月内未购买住房的,补贴资格认定书作废。 4、发放补贴。由所购房屋的开发建设单位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发放申请表》及清册,并提交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常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申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授权委托书》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理补贴发放手续。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提交材料核准收件后,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开发建设单位。
北海市经济适用房申购需满足什么条件 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31****5604 | 2016-05-11 16:29:10-
142****4182 北海经济适用房开始申购需满足三条件,在此,搜房网为大家进行了梳理,希望为你提供帮助。 据了解,今年我市(市区)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满一年以上且在本市市区城镇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二)申请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15232元(含15232元),人均财产低于60000元(含60000元)。(三)申请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或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自有住房的认定办法,按《北海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准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一户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后,方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已按房改政策购买了公有住房,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0周岁以上(含30周岁)单身人员视作一户申请家庭。详细情况可查阅《北海日报》2012年9月20日第三版刊登的《北海市(市区)2012年度申购经济适用住房事项公告》,也可在互联网方便地搜索到该公告,或到当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等单位咨询。 2016-05-11 16:34:10
-
答
-
答
您好,申请经济适用房需满足以上条件,您可以对照下自己是否满足条件。1、申请人及配偶无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集资房、市场商品房和自建私房)及建房用地;2、申请对象必须是已婚家庭或单亲家庭,且申请人及配偶户籍迁入特区(或配偶户籍迁入深圳市,单亲家庭子女的户籍迁入特区)时间、结婚时间或离异、丧偶时间均在3之前;3、申请人2002年至2004年三年的家庭平均收入在6万元以下;4、申请人遵守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5、申请人按规定缴纳了深圳市社会保险。
全部5个回答 > -
答
目前在宜昌城区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市城区城镇户口。(2)已婚家庭或年龄35周岁以上未婚者。(3)无房或者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答
办理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流程(一)申购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保障申请表,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并书面承诺诚信申报。(二)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就申购家庭的收入、人口状况、住房状况等进行全面核查,并提出初审意见,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评议后在社区内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由街道办事处将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一并报送区民政部门。(三)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购家庭的收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将符合保障条件的申报材料转交区房保办。(四)区房保办应当自收到民政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申购家庭住房状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后提交市房保办。(五)市房保办应在接到初审意见3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登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可批准申购家庭轮候待购经济适用住房。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书面通知区房保办,由区房保办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
-
答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税费 在交易过程中: ①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纳,即交2%。 ②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③印花税:买方房价款的0.5‰。 ④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 在申办产权证过程中: ①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②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③印花税:每件5元。购买经济适用房注意事项 由于经济适用房在项目位置、建筑规划设计等方面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差别,所以在购买时应该注意以下一些问题,位置 虽然经济适用房的价位人们能接受,但人们不能接受的是它的位置。因为位置即代表着长期的交通。 经济适用房项目大部分均位于城乡结合地区。 有些经济适用房小区到市区的公交线路和可选择的站点又相对较少,几年后的事至少无法让购房者牺牲现在的工作或事业。 购买经济适用房户型 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同样要搞清分摊面积、使用面积等概念,充分考察户型。购买时不追求大面积大的同时也增加房价、物业管理等费用,应更注重居室功能。在有条件进行户型选择时,应尽量以专业衡量标准去做选择。现时流行的居室八大功能即包括起居、就餐、厨卫、就寝、储藏、工作、学习以及阳台。合同及补充合同 按新《合同法》规定,实行约定优先原则,所以在合同或补充合同中的条款必须签订全面。购房者应在充分了解和考察预售许可证、项目施工情况、产权问题?有些经济适用房项目是某些单位自建房或联建房,购买前一定要问清销售许可证和产权等重要情况、物业管理等基础上,仔细研究清楚合同的每一项,并在补充条款中对交房时间、面积误差、关键的配套设施加以约定,并注明开发商在每项违约时的惩罚办法,必要时请专业律师,考虑清楚了再签才比较妥当。不要偏信广告宣传或是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否则后悔莫及。交房 房建好后,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和装修装饰等程序后便可入住了,在开发商交房时别忘了向开发商要“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两书。这过程的许多问题**好都一一搞清楚为佳。 由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首次将集资、合作建房纳入经济适用房的范畴。《办法》还规定,此前已经购买和签订买卖合同或协议的经济适用住房,仍按当地原有规定执行。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