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申请审批时间 经济适用房审批流程经济适用房审批有哪些要点。首先要满足的几点,一是必须持有本地户口,二是家庭收房,三是住房的面积问题,**后还有些其他的政策也需要满足。而经济适用房审批程序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共有四个主要的步骤分别是:申请、初审、复审、备案。大部分人在初审环节容易被淘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另外,经济适用房具体申请条件由地方制定细则,各地略有不同。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意见。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予以备案。
全部5个回答 >经济适用房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47****9022 | 2018-07-14 10:54:19-
137****5037 申请经济适用房首要程序:
(一)按申请照实填写的《自己采购经济适用住宅申请批阅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的供给有关证实,离婚的供给离婚证及未成年后代抚育证实;
(二)供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践居住地的现住宅证实、与申请人兼并核算年收入、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所拥有的别的房产证实,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有无分配住宅的证实;
(三)供给申请人及兼并核算年收入、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上一年度收入证实(工资收入含基本工资、各类补助或别的收入,应由所在单位供给;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处理书面证实),上一年度自己所得税完税证实或单位代扣代缴凭据;未工作的,供给赋闲证或别的有关证实;个体工商户,供给经营执照、上年度自己所得税及有关税收缴交凭据。
申请手续
申购手续这样处理:依照申请、挂号、公示、批阅的方法,分批次同意采购经济适用房。具体按下列程序处理:
(一)申请人持自己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马尾区的向马尾区建造局)申请处理经济适用住宅申购挂号手续,收取《经济适用住宅申请批阅表》;
(二)申请人照实填写《经济适用住宅申请批阅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处理收入和住宅证实(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处理证实)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阅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宅状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实;
(三)市房管局依照规则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有关网站上公示15天;
(四)市房管局依据经济适用住宅建造进展和申请人的评分状况,按批次同意购房申请,对经同意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法,断定选房次序;
(五)申请人持同意的《经济适用住宅申请批阅表》和选房次序号,向经济适用住宅开发建造单位处理选房和购房手续。按得分断定同意次序对契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依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宅面积、时间以及艰难状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凹凸断定申购同意次序
以上是对于啥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的知识。 2018-07-14 10:56:14 -
132****3620 申请经济适用房首先要满足的就是基本的申请条件,这个条件因为地区不同会有一些小的差异,到那时大概的都是差不不多的。
当你满足这些条件以后,就可以到房管局进行申请了,申请需要填写相关的资料,还要做的就是提供一些收入或者是其他的证明。
然后房管局就会审核,然后审批,**后你就可以根据房管局的审批指示进行购买了。 2018-07-14 10:55:54 -
135****6018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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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购买步骤. 2018-07-14 10:55:37 -
151****8383 申请购买步骤: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2018-07-14 10:55:21 -
147****4046 申请购买步骤: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2018-07-14 10: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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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土地划拨手续前持下列材料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筑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户型比例及商业网点用房建筑面积的核准手续:(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工商营业执照;(三)项目建设计划文件;(四)银行出具的资本金证明;(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六)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及标准层、非标准层平面图;(七)廉租住房、商业网点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比例。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出具审核意见。该审核意见作为办理土地划拨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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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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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常州经济使用房的流程:1、申请登记。申请家庭凭身份证、户口簿、收入情况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办公室申请登记,如实填写《常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核表》,并按《审核表》的要求到相关部门签章。 2、审核发证。申请家庭经走访调查并初审后进行社区公示。经初审或社区公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所在区住房保障办公室通知申请家庭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家庭提供情况进行复审,对复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予以登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收件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由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核发《常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 3、自主购房。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的保障对象,应在发证之日起3个月内在市区(含武进、新北区)范围内自主选择购买新建成套普通商品房一套。3个月内未购买住房的,补贴资格认定书作废。 4、发放补贴。由所购房屋的开发建设单位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发放申请表》及清册,并提交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常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认定书》、《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申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授权委托书》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理补贴发放手续。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提交材料核准收件后,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开发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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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卡原件在所属社区领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2、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审核表,交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受理;3、 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查通过后,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公示;4、 街道办事处对有异议且异议属实者返还社区,无异议者报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复审;5、 区住房保障中心对有异议且异议属实者返还街道办事处,无异议者报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终审;6、 市住房保障中心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市房产资讯网(http://www.xafgj.gov.cn)、西安房地产信息网(http:// www.800j.com.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在审核表签署购买意见,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两年);7、 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社区领取审核表、信息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