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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8个回答 >江苏南京房屋买卖税费承担
158****8857 | 2014-05-19 16:32:52-
146****9035 普通住宅买卖应交税费
买方应交税费:
1、印花税。计税价格的0.05%.
2、契税。计税价格的1.5%。
3、买卖手续费。
4、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应交纳登记费、权证工本费和印花税(每证5元)。
卖方应交税费:
1、营业税及附加(购房时间在五年以内转让销售的,超过五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及附加)。计税价格×5.55%(外籍个人5.05%)
2、印花税=计税价格的O.05%
3、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购买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自有住房,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有两种征收方式:
查验征收方式:纳税人能够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
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原值-契税-相关税费-合理费用)×20%
核定征收方式: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
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
注:计税价格按《房屋买卖契约》上的售房价格与同类地区同类房屋市场价格,按“孰高”原则予以确认。(市场价格由税务机关评估确认) 2014-05-22 10:40:20 -
157****0676 国庆长假结束以来,从南京江宁到江苏省连续出台相关楼市政策,以响应“9.29”调控新政。那在新的政策之下,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哪些?365独家解析新政**常见问题,为购房者提供**清晰的新版二手房交易税费政策。 1.新的契税标准比老契税多交多少税? 365解答:按照现行新契税标准,只有家庭购买唯一普通住房,才能享受优惠契税税率,其中90平米以下1%,90-144平米1.5%。除此之外,均按3%缴纳。 差别:(1)此前家庭购买非唯一144平方米内普通住房,契税为1%,新税率提至3%,将多交全款2%的契税,房价如果100万元,前后两者相差2万元。(2)此前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可以享受0.5%补贴,实际缴纳契税0.5%,新契税标准首套普通住房标准1-1.5%,将多交0.5-1%契税,房价如果100万元,新契税将多交5000-10000元。高档住房契税前后暂无区别。 2.哪些情况下,购买非首套的普通住宅仍可以享受老的契税1%的政策? 365解答:据南京市房产交易中心契税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要想享受老契税政策,必须符合两项条件:一是合同签约时间必须在9月30日以前,二是合同鉴证日期必须在10月20日以前。只要合同在10月1日后签订,都要按照新的契税标准征收。 3.什么情况下能享受个税退税? 365解答:根据目前二手房交易税费政策,只有对家庭出售唯一满5年的住宅继续减免个税,其他情况均不能再享受个税减免,此前一年内卖房再买房的个税减免也取消,也就是说,10月1日起,房主卖房,如果不是家庭唯一满5年住宅,都要缴纳全额1%或差额20%个税。 4.满五年、不满五年的房屋营业税如何征收? 365解答:普通住宅满五年可免交,不满五年交差额或全额的5.55%。 非普通住宅满五年交差额或全额的5.55%,不满五年交全额的5.55%。 非住宅满五年交差额的5.6%,不满五年交全额的5.6%。 5.满五年、不满五年的房屋个人所得税如何征收? 365解答:普通住宅满五年且家庭唯一住房可免,不满五年交差额20%或全额1%。 非普通住宅满五年交差额的20%或全额1%,不满五年交全额的1%。 非住宅满五年交差额的20%,不满五年交全额的20%。 这些是二手房交易税费中的一部分,请继续看完 2014-05-20 17: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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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477 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主要有:
1、 契税:一般是房款的1% (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面积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缴纳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4%)
2、 营业税:房产证未满5年的交5.6%,产证满五年可以免交营业税。
3、 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4、交易费:3元/平方米(但是一般需要买房人把双方的交易费都交了,也就是6元每平米)
5、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6、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手房计税基数是以房屋评估价,首套房是根据卖家是否首套房。在地税需要交纳的税都是卖家那边的,这笔费用谁出,就是你和卖家商量的。 2014-05-20 09:09:18 -
134****8055 南京现行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源自省地税局)? 为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掌握这些税收政策,近日,江苏省地税局对房地产税收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归并和解读。
一、个人购买住房应缴纳哪些税? 作为购买方,应缴纳契税。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3%税率征收契税。
二、个人转让二手房应缴纳哪些税费?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个人转让二手房,应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营业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若转让非住房,还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一)营业税及附加: 转让二手房应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具体分住房和非住房两种情况: 一是转让住房。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二是转让非住房。个人销售其购置的非住房,以全部收入减去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此外,转让方还应以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市区7%,县城、镇5%,其他1%;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率为2%。
(三)土地增值税: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转让非住房的,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是通过**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旧房评估价格的,按转让收入减去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增值额、增值率,并据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包括:旧房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及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二是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 2014-05-19 16: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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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江苏南京市地图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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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浦口区房价?提供以下信息供大家参考:浦口9月新房成交均价27568元/㎡,比上月下跌-4.48%;浦口10月二手房均价 22040元/m²,浦口9月二手房均价 22161元/m²,环比上月下跌0.54%,同比去年同期上涨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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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作为江苏的省会城市,新房房价也是全省**高。据相关数据显示,2013年南京新房房价大概在16000元/平方米左右,10月份均价大概在16800元/平方米,达到年度**高值。 政府房价调控目标出台之后,南京房地产开始发力,自3月份起,南京连续几个月的房价环比涨幅处在全国名列前茅,甚至一度冲高至前3名。直到8月份,受到夏季淡季冲击,南京楼市才有所缓和,环比涨幅排名逐渐“后退”。 然而,楼市短短的调整了一个月,进入九十月份,南京楼市今年的“金九银十”含金量十足,购房需求十分火爆,整个9月份南京新房认购量超过10200套,其中过万的认购量为近5年来新高。有统计显示,南京9月份共有38家楼盘开盘,其中有10家楼盘“日光”,14家楼盘当日去化八九成。 有业内表示,未来两年南京房价仍将维持高位,刚性需求主要集中在主城区周边地区,改善性住房需求主要集中在主城区;在刚性需求持续增加的现实国情下,房价难言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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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库存和量价齐涨是目前江苏楼市面临的现实,其中苏州和南京房价的持续上涨,也引发主管部门的关注。2015年1月23日,江苏省物价局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商品住房价格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对原来实行价格备案的,统一实行明码标价及价格申报制度,明确各地要实现差别化的价格管理政策。 业内人士表示,按照江苏省的新政,对于一些价格虚高的楼盘,物价部门会采取约谈等手段抑制房价过快上涨。那么江苏省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呢? 意在抑制开发商大幅涨价 在2015年7月份,江苏省物价局公布了**新的政府定价目录,商品房定价从目录中被拿掉,但江苏省部分城市执行的房价备案制度依然继续。而上述《意见》明确提到,要改进和完善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方式,对原来实行价格备案的,统一实行明码标价及价格申报制度。 江苏省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价格备案并不是价格审批,而是一种价格管理形式,是便于政府对价格行为进行监管,商品房的定价权限在企业,政府只是对明码标价进行监管,这个《意见》其实是政府对商品房价格管理职能的进一步明确。 《意见》指出,要以明码标价为重点,健全完善商品住房明码标价及价格申报制度,适时调整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方式,把握好调控的力度和节奏,通过宽严适度、动态调整的价格申报方式,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科学合理定价。并且要结合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要求和本地房地产市场变化实际,实现差别化的价格管理政策。 对于差别化对待,上述江苏省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实行明码标价及价格申报指导的地区,要科学合理确定申报价格的水平,把握好价格调整的节奏和力度,引导企业合理申报销售价格。而对不再实行价格申报的地区,要运用价格行政指导的方式,引导企业合理制定价格水平。 南京新房均价今年已涨28% 那么,江苏为何此时出台《意见》?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源于南京和苏州房价的持续上涨。在2015年1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变动数据显示,南京新房价格环比涨1.3%,这个涨幅不但是南京今年**高,也是连续第8个月上涨,且10月份涨幅仅次于上海,高居70城第二名。 据相关机构的数据,2015年11月1日至20日,南京新房成交均价为17032元/平方米,而今年1月份的均价为13290元/平方米,涨幅达到28%,苏州工业园区的楼盘价格今年已经普涨30%以上。 南京江北新区获批国家级新区之后,房价涨幅较大,部分楼盘涨幅超过30%。 其实,早在2013年5月份,南京市物价部门就要求开发商涨价不得超过5%,随后物价部门将涨幅上限缩至3%,年度涨幅不得超过10%。到了2013年8月,南京的限价要求被控制在涨幅不得超过2%。但在2014年12月限价出现了松绑,南京的限价令并未真正抑制房价上涨。 高房价也带动了土地市场火热 2015年11月24日,苏州市国土局集中出让22幅地块,包括5幅纯住宅地块,13幅商业用地,3幅商住混合用地,1幅综合用地,出让土地面积总计达到109.93万平方米,吸引了20多家大型房企参与。经过激烈竞拍,**终18幅成功出让,总金额达94亿元。 其中,作为此次拍卖的热点地块,苏地2015-WG-29号地块是吴中城区原大华市场地块,出让面积41010.7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宅地,出让年限70年,保证金1.313亿元。**终,该地块被首开股份以12.36亿元竞得,楼面价15864.53元/平方米,溢价率8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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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分两种情况:1、购买没有缴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时,一定要先到房管部门查询其维修资金账户余额。查询时须携带产权人的身份证或房屋产权证。2、有些房屋在办理产权证时已经缴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此情况下:(1)如果账户余额不足30%,那就需要按现行标准补缴这块费用后再过户;(2)如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为首缴标准的30%以上,办理产权过户时,维修资金同时过户。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今后以下四项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1、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2、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3、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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