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没有书面也没有见证人在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房产证写的是谁的名字?如果房子是你妹妹建的,而且房产证上没有署名你父母,如果你妹妹能证明这房子是自己出钱建的只是暂时给二位老人居住,那房子可以直接归属于你妹妹。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二老的名字,那一般只能按法定继承了
全部4个回答 >土地证生效还是遗嘱生效?
134****1454 | 2014-05-19 16:24:36
已输入 0 字
已有2个回答
-
145****5666 你好,根据你的叙述,提供一下意见:
这个案子解决的连接点为:1. 诉讼时效;2.遗嘱。但是**重要的还是时效问题
首先按照继承法二十六条应明确,你爷爷的遗嘱内容是他自己的个人财产,你奶是他的配偶,对房子享有法定继承权,故你姑姑应继承你爷爷的那一份;而你奶奶的那一份又可以有其法定继承人再继承。
其次。也是**重要的!依照继承法第八条的规定,如果你姑姑不能证明因特殊无法行使继承权情况外,你姑姑的继承权行使已无效!(因为已经过15年了)不过她还是可以从法定继承范围内继承的。 2014-05-21 17:22:31 -
135****0757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因为当初在盖房子的时候没有给国土部门交钱么?历史遗留问题啊,这个不好办,我觉得你就是打官司也不好赢。除非你不叫土地出让金。可是你的初衷是什么?花这么多钱至于么。
你现在大红本拿到手了已经很不错了。我个人认为,现在市场行情下,那个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涉及到的利益就是拆迁吧?可能到时候拆你家房子的时候补偿款会是很大问题。
但是你可以自由买卖啊...但是遗产税很高。具体你可以请教当地中介公司。 2014-05-19 16:42:26
加入交流
相关问题
-
答
-
答
还有别的遗嘱吗?你父亲现在已经去世了吗?如果去世了,有没有别的遗嘱,那就这份遗嘱有效。如果还有别的遗嘱,没有公证,但在这份遗嘱后,那么那份遗嘱有效,如果有公证的遗嘱,那么不管在现在这份遗嘱前后,都以公证过的遗嘱为有效遗嘱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有效,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合同一签就生效,定金交了才算数。我的经验是,交定金前要反复确认合同细节,避免后续纠纷。
全部6个回答 > -
答
翻建后没办理房产证,房屋目前属于无权的,要先确定权属,既然是你奶奶买的,房产证上可以写奶奶的名字,也可以直接写上你的名字。 只要奶奶对该房产有处分权,遗嘱有效。 1、根据《继承法》十七条规定,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其中以公证遗嘱效力**高,但是法律没有规定遗嘱必须公证,所以不公证的遗嘱符合法定条件也是生效的。 2、遗嘱的生效条件: (1)立遗嘱人须在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 (2)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3)遗嘱内容上必须为没有生活来源又无劳动能力的人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否则遗嘱涉及这部分的处理无效。 3、见证人不能是这些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全部5个回答 >
买房交流
3123
人正在讨论张家口楼市
张家口买房交流(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