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常常出现卖方收了房款就杳无音讯的情况,或者买方支付了**款后才知道房屋被查封或者房屋抵押没有注销而不能办理产权过户……如何避免购买二手房的支付风险呢?二手房交易中的四次付款行为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房的四次付款行为,第一次是在签订《不动产买卖意向书》时支付意向金或定金,第二次是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后支付**款,第三次是房屋过户后支付的房款,**后一次是支付尾款。1第一笔是支付意向金在支付意向金时一定要在房产登记中心调查买卖房屋的基本信息,看看房产证是真是假,产权人是
全部5个回答 >二手房买卖中付款阶段及付款比例问题?
136****0954 | 2014-04-20 14: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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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7283 如果你想较这个真的话,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诉讼,找个律师,代理诉讼,一般1000元左右,肯定能赢得 2014-04-23 09: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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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6249 过期没有办理到过户手续是你的好事,好在你不会过了户而没有收到余款的庆幸,正常的程序是过期不付余款的没收定金而不是支付房屋实际交际价格的百分之10做为违约金,广东话叫塔订。
你呢要是不买给他房子的话就要赔偿对方2倍或3倍定金。 2014-04-23 09:53:11 -
141****7883 首先,领取产权证受理单的人必须是产权人本人持身份证才能领取,这方面您不占主动权.再说就算你拿了受理单,该产权于房管局登记的还是他的名字,他到时候完全可以登报挂失重新找房管局打印一张,交税即可领新的产权证了。
但是作为买方也会考虑,如果你先拿钱,到时候你人一走了之,不跟他一起去办理过户手续,他也很麻烦呀.
所以**好的办法就是找第三方监管.现在银行有这种业务,而且是免费的.就是你们在银行开个联名户头,在银行提供的协议上约定好出受理单之日由银行直接把这笔钱划到您名下,期间缺少谁也拿不走这笔钱的。 2014-04-22 20: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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