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讲,只要是没过户的房产,原产权人是可以作为抵押物或担保物的;买方应积极办理过户手续,否则是有隐患的;至少应该去做买卖公证,然后,如果产权管理部门许可,可办理预告登记。
全部10个回答 >购房交易时没办房产证卖方能否因此毁约?
152****5477 | 2014-04-12 10: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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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459 您好老师,像您这种情况,必须要先看一下你们当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没有提有关违约的事项,如果有明确提到的话,您可以要求按合同执行;
如果没有的话可能要求的赔偿要少一些。你们的房屋买卖合同从签订至今已经13个月了,希望您尽快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房屋买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两年之内若有一方违约对方可以提起诉讼的,过了这段时间就没有效力了。 2014-04-14 21:50:36 -
138****0920 不能,谁违约谁承担违约责任,房产证没有,那当时收定金交易时出示了相关凭证了伐?同样具有法律效率,违约承担责任。 2014-04-14 09: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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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5806 签过合同一样可以违约、但是违约金不一样而已 2014-04-13 22: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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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9967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并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2014-04-13 1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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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2045 1、产权人身份证(非北京户籍人士还应提供暂住证)2、户口本3、房屋所有权证
4、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原购房合同
5、共有产权人声明
6、结婚证复印件
7、产权人印章
8、土地使用权证
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
10、买卖合同 补充: 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如果还没给你可以用你当初购房的合同**替,产权人印章不是必须有,共有产权人声明传真件有法律效力 追问: 共有产权人声明内容是什么呢?可以声明委托(某人)处理房产交易事项吗?因为本人在外地,无法当面处理! 回答: 可以。让共有人声明委托(某人)全权处理房产交易事项,要有签名和日期。 追问: 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回答: 对于卖方要注意的是:
1.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目前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终落实。
2.必须注明费用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交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3.你买房时交过的房屋维修基金如果不声明就是无偿转给新买主,你也可以要求他承担剩下年限的费用,需在合同里记录。这需要和买家商量。
4、卖方主动违约。合同中可以约定解约定金,就是卖方要解约,只需双倍返还定金,而可以不被强制履行也不需要进一步赔偿损失。
6、钱款的收取。
是定金就签收定金,不是定金不要签收是定金,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虽然本来约定只是五
万,他给十万,你签收了,定金就为十万。如果说定金约定是十万,但你只签收了5万,那
定金就是五万。首期款一定要买方做资金监管,**好是找银行,而非中介。一定要看到监管
资金,和银行承诺贷款,才去办理《房地产买卖合同》。
7、有租约的房屋。
有租约的房屋要确认租房者不会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时要租房者出具声明书,放弃该项权
利,一但忽视租房者的优先购买权,后果会很严重,租客可以要求撤销你和买方的买卖合
同,就是过户了,仍会撤销。 2014-04-12 21:25:19 -
146****4745 不能的 !违约 要付20%违约金的 2014-04-12 20: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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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9596 在房产证没办下来之前交易,需到开发商处更名,卖房会和你签下保证其安全的协议,此协议签字有效. 2014-04-12 11: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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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7675 直接找律师起诉就可以了!! 2014-04-12 10: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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