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物业公司有维修的义务,但具体怎么维修,维修哪些地方,我还不是很清楚。好像公共区域和设施是他们负责的,业主家里的问题也可以找他们帮忙。
全部3个回答 >是否有赔偿义务
136****7199 | 2014-04-11 19: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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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172 没有义务给的,孩子抚养权需要综合考虑双方条件的。 2014-04-14 1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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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510 您家损失很严重嘛,都是左邻右里的,这事还是坐下协商的好。没有必要走法律程序。 2014-04-14 12: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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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8256 物业服务的质量和项目要受物业费水平和物业管理合同制约.你花骡子的价钱当然买来的不可能是千里马.
至于要不要赔鞋子,要看物来管理合同上是怎么定的.
如果合同规定物业要帮业主看鞋子,物业当然是要赔的;如果没有规定这个项目,我想大约是不用赔的!
就算是要赔,也存在一个举证的问题,你有没有把鞋子放在门外、放的是什么鞋子、有几成新等等这都是问题,很难说得明白的! 2014-04-14 10:13:12 -
157****2600 您好!公共楼道是该幢露全体业主的共有部分,任何人不可以侵占该区域,你将鞋子放在公共楼道的区域,本身就是一种不当使用共有区域的行为,该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你的东西被盗,物业公司没有任何责任。谢谢! 2014-04-14 09: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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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3205 和房东没有任何关系的。门窗有损害为什么不让房东修理?就是说你已经默认! 2014-04-14 0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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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0957 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是应当赔偿受害者损失的,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中的被告,而不是原告。故,不具有原告诉讼主体资格。 2014-04-13 20: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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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7360 出租方(房东)有义务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性能。如果因出租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不完备,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房东)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你应该及时向派出所报案,以保留下被盗事实和被盗原因的证据,以便做为在与房东协商赔偿不能时,向法院起诉的证据 2014-04-13 09:56:01 -
158****02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014-04-13 09: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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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32 物业有一定的责任,但是不可能赔偿你的,只会帮你找回,或报案的! 2014-04-11 21: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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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707 只要存在事实上的雇佣关系,不管双方是否签订过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雇主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雇主的这种赔偿责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签与没签就业合同对雇主的赔偿责任没有影响。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2014-04-11 19: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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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拆迁可能是不会得到赔偿,就算赔偿了也是赔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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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那片区域是否在物业的监控范围。。其实这样的事很多,就像小区里面掉车子一样。。而且有许多小区,物业是物业,,保安系统是保安系统。。不是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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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5号)规定,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它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根据上述规定,个人在购房时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延期交房或因房屋质量问题而从房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或赔偿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及国税函[2006]865号文件规定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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