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应该如此,但是想要物业承担责任恐怕需要诉讼解决
全部6个回答 >楼下厨房漏水,我家一直没装修,物业是否应承担责任?
157****7778 | 2014-03-29 17:30:02-
155****0953 你购房时交了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在物业那里,找物业 2014-04-01 09: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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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6647 回答您的问题:根据您描述的不像是给水管道出现的问题,应该是下水垂直主管,因为下水管道没有压力,所以处理时应该较容易,一般渗漏处多发生在检查口处(不详您的下水管材质是什么材料的)您需要将检查口拆下来,检查密封橡胶垫是否有破损,位置,垫的大小是否合适,**好换上新橡胶垫,如果是下水管的问题(比如沙眼)就较麻烦,需要更换下水管了,(下水水平管发生的渗漏可用同上办法解决), 关于物业准备拆除您的管道包装是否合理,或要求他们赔付损失,首先:不了接您在装修时是否在管道检查口处留有检查维修口、洞,如果预留了孔、洞,维修就容易些,另外:作为公共、共用部位的设施,设备,物业为了解决渗漏问题,拆除您的管道包装是无可厚非的,为了您的和您相邻的住户正常使用,您需要配合物业的管理维修工作。 2014-03-31 20: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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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8252 这个问题,我觉得是属于你的问题。
我刚装修完我家的房子,在装修期间,厨房卫生间的防水,是需要房主当面确认的,我当时没时间过来,装修公司就停工,直到我过来,找到物业并去楼下观察无漏水,双方确认后,才开始下一步装修进程。
不知道楼主当时是怎样的状况。
希望能帮倒忙。 2014-03-31 17:50:22 -
137****1500 这里有几点要注意的:
1、楼下漏水肯定是楼上的问题(含楼板内);
2、厨房按建筑设计规范是可以不作防水层的,具体要看你那房子的开发商做了没有,如果没有那就没有防水问题,如果有,那么要看是否在保修期内,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其防水层的保修时间是自竣工验收之日起5年,如果还在保修期内那你应该尽快让物业修,所有责任应由保修单位负责;
3、如果你的厨房原设计是没有防水的,那么很不幸你确实可能要负全责了(含配偿楼下住户的损失),因为除特殊情况(比如有人向你承诺暗埋的管线保修50年之类)外,你家那房子肯定已经过了保修期了。即使你认为有人(其他人)该补偿你的损失,你也有义务先配合物业进行维修(否则因拖延维修造成的一切后果也要由你承担)然后你再去找人赔偿你的损失。
4、还有一种情况,我在实际工作中遇到过,就是楼内供水的上水主管线在穿过楼板的部位发生了渗漏(沙眼),由于这是共用设施,所以你有义务配合维修,但不必承担楼下住户的损失(因你不配合而拖延所造成损失的除外),而物业公司也不必承担楼下住户的损失。 2014-03-31 09:01:55 -
151****3560 一般私用电梯井是不会算在其他业主头上的。 2014-03-30 22: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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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6025 你购房时交了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在物业那里,找物业 2014-03-30 20: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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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2221 这个按照当时情况,应该是没有设计进去了, 2014-03-30 18: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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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4304 这里有几点要注意的:
1、楼下漏水肯定是楼上的问题(含楼板内);
2、厨房按建筑设计规范是可以不作防水层的,具体要看你那房子的开发商做了没有,如果没有那就没有防水问题,如果有,那么要看是否在保修期内,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其防水层的保修时间是自竣工验收之日起5年,如果还在保修期内那你应该尽快让物业修,所有责任应由保修单位负责;
3、如果你的厨房原设计是没有防水的,那么很不幸你确实可能要负全责了(含配偿楼下住户的损失),因为除特殊情况(比如有人向你承诺暗埋的管线保修50年之类)外,你家那房子肯定已经过了保修期了。即使你认为有人(其他人)该补偿你的损失,你也有义务先配合物业进行维修(否则因拖延维修造成的一切后果也要由你承担)然后你再去找人赔偿你的损失。
4、还有一种情况,我在实际工作中遇到过,就是楼内供水的上水主管线在穿过楼板的部位发生了渗漏(沙眼),由于这是共用设施,所以你有义务配合维修,但不必承担楼下住户的损失(因你不配合而拖延所造成损失的除外),而物业公司也不必承担楼下住户的损失。 2014-03-30 13:55:01 -
131****9260 现在用高压注浆在楼下也可以处理漏水的。方便、快捷、省时、 2014-03-29 17: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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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否在保修期内。如果在保修期内,需要由开发商来进行维修(你可以要物业联系开发商及时进行维修)。如果过了保修期,就需要由物业公司组织维修,维修费用可申请维修基金,或由相关受益人进行分摊(一般楼顶漏水的业主出一半,其余由楼下各户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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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由物业公司来承担责任,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应从业主购买商品房之日起计算。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由施工单位对开发商实施工程质量保修。一般来说,房顶防水和墙面等都是保修范围内的,所以在购房保修期内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找开发商负责。如果在购房保修期内,同时又在建筑竣工保修期内,商品房质量问题由建筑商负责,也可以找开发商负责。新房屋顶漏水和墙壁开裂的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另外,如果房屋使用已经超过保修期,业主交纳了公共维修基金,那么房屋大修、保修的费用应当从公共维修基金中支付,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修理,但并不是要其承担责任,因此这种修理要收取相应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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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构成了保管合同关系,那么物业管理企业就要对业主进行赔偿。如果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仅达成了车位的有偿使用关系,物业管理企业仅提供车位,无保管车辆的, 义务,则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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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物业安保只是负责公共秩序。业主室内被盗,按你和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物业不承担责任。但是,我曾经看过一个案例,业主家中被盗,业主起诉物业,后来物业败诉,给业主赔偿了。原因是业主提供了关于物业保安不尽职的证据。也就是说,因为物业保安的工作疏忽和遗漏,才导致窃贼有机可乘。你可以收集下证据,然后起诉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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