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再买就算二套了,
全部9个回答 >允许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宅吗?
137****0082 | 2014-03-27 18:25:46-
144****7878 完全可以。国家没有限制公积金贷款次数。夫妻之间只允许买一套经济适用房或只申请一次贴息贷款。只要你第一次公积金贷款还清了,而且是正常还款,那么依然可以申请第二次的公积金贷款。你说的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目前还没有限制,可能在你申请的成数上有限制。比如第一套可以申请40万。那么第二套也许只能申请30万了。所以你要问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因此你完全可以申请。
还有,你说退休人员是否可以申请?当然可以。只要是他在当时缴纳的公积金中心所属区内购房就可以申请。
如有疑问,请再咨询 2014-03-30 10:05:06 -
134****9559 1、如果你第一套住房是用的商业贷款,那么第二套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
2、如果你第一套住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第二套就不能再用了;
3、退休人员不能申请商业按揭贷款的。但如果退休人员男不满60岁,女不满55岁,也可以开个假的收入证明进行贷款,但贷款的年限只能按60或55减现在的年龄。 2014-03-29 18:39:05 -
134****5386 你先做房产抵押贷款,先去银行并通过的评估,进行审批后,看是否能贷到20万,评估贷款额和你的房产价值有直接关系
关于你的情况,我提个二个建议,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一,因为政策原故二套房的利息要比抵押贷款高,所以用抵押贷款来付**,将低利率是个很好的方法,而目前开通的抵押贷款在招商银行和中国银行。但是招商银行有规定,如果你的抵押贷款是为了购买二套房,利率要**少要上浮10%,但中国银行还是基准利率。当然我们这是这样,你**好要到你们那银行先明确利率水平
二,计算家庭人均面积,如果购房者家庭人均面积低于26.65平方,二套房贷款可以按首套贷款计算,不过并不是所有的银行都有这个政策。北京深圳的是这个,上海的是32平米,杭州的是24.3平米。你可以到银行咨询相关情况。可以去问下工行和建行。
另外我觉得贷款这事,你也**好多对比几个行吧,因为每个行的利息和优惠政策都不一样。
还有啊,你上面说你首套房用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而且还清是是吧?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只能使用一次,但是还清后,还可以使用,并无二套房的概念,可以按首套房付**。利率也稳定些。夫妻双方可申请的**高额度是60万,个人**高额度40万
只是不知道你们那边可否使用啊
要是可以的话就没问题了。 2014-03-29 14:40:07 -
147****4080 可以,但人均面积要小于28.81平米 2014-03-29 14: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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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697 按照目前重庆的公积金政策,您如果以前购买的房子,贷款已经还完了,可以再次买房,**低**二成,个人**多可以贷款40万。 2014-03-29 14: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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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7965 按目前的政策,你只要把之前那套贷款还完,并且公积金账户有足够的余额就可以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2014-03-29 10: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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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3429 这个就要看你们当地的购房的限购令对居民购买第三套房屋的规定。 2014-03-28 09: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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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6738 不可以的,夫妻之间只允许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 2014-03-28 09: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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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7956 可以的,不过你已经算是二套房了,不管你以前是银行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已经有过信贷记录了,再贷款买房按照二套房贷计算,贷款额度和税率都会上升的。各个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都有明文规定,你可以登陆查看。
天津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这样的条款:“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50%。” 2014-03-28 09:10:39 -
138****4846 没有用过就可以 2014-03-27 18: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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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 2007年10月12日,对《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的下达,央行、银监会齐集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部门负责人,就“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定下的“三点基调”,内容如下: 1、公积金贷款不列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住房的参考项; 2、已结清借款的购房者仍可算作第一套住房贷款者; 3、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需算作第二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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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但必须没有公积金贷款或大额商业贷款。而且公积金缴纳满6个月,并且正在缴纳中。 第二套方的**要大于50%;而且贷款利率也比公布的利息4.5%高1.1.倍为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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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本市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再次办理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10倍,个人**高贷款额不得超过30万元。假设目前您的公积金帐户余额为20000元,可贷额度为20000*10=200000元。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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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的家庭。 通知表示,北京市统计局公布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4平方米。所以,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发放对象,确定为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也就是说,首套住房人均居住面积超过29.4平方米的,购房者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将被拒。通知已于昨天下发,当日起开始执行。 2010年11月29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出台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个人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不得向所购第二套住房为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借款人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在2012年执行的标准为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高于且包含28.81平方米的,购房者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将被拒贷。今年执行的标准有所变化,主要原因是全市人均住房面积增加。按照正常的3口之家计算,第一套住房面积低于88.2平方米的,再买房时可使用公积金贷款。“正常调整,与楼市调控政策放松或者收紧无关。” 业内观点 标准上调利于改善类需求正常释放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告诉记者,关于调整“二套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人均面积的政策,类似于CPI上涨之后,城市**低工资标准就要上调一样,是很正常的,“政策本身的内容没有任何变化。”胡景晖说,因为二套住房的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对象的界定标准是由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来定,所以,每年调整一次停贷标准是正常的政策执行流程,政策本身并无松动或收紧迹象。此次公积金二套房贷停贷标准提高,胡景晖认为,由于此类停贷面积标准的提高,更加有利于改善类需求的正常释放,迎合广大购房者的真实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