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看明白,打字有很多的错别字,我理解的是作为承租方,应该交付原房主房租,按合同及时的交付就行,这样你不存在违约责任。
全部6个回答 >房屋租凭人有没有优先购买房屋的权利
138****8165 | 2014-03-23 17: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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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5272 有租约的房子在买卖的时候,房东应该充分告知,租客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显然,你的房东没有履行。那如果现在已经卖掉了的话,你当然不存在优先购买权了。但是无论谁是你的新房东,你都不必搬走,买卖不破租赁,你的租房合同是**大的,合同务必保留好
要买回来的话,也就是要认定原买卖合同无效。这是比较专业的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
但话又说回来,即使原买卖合同无效了,如果你与原房东关系搞僵掉了的话,他也并不是一定要卖给你的,不然不是变成强买强卖了么?优先购买权还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
刚才特地去搜了一下,你更关心优先购买权这一说法,可以参与。 2014-03-23 17: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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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时,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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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在房屋出售时,好像房屋共有人、承租人和国家或集体有优先购买权。但具体规定我不太清楚,还需要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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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实质是,如何解决优先购买权的冲突。所谓优先购买权,是指房屋出卖人在将房屋出售给他人时,在同等条件下,房屋共有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享有的优先购买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这是对房屋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我国《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间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这是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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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优先购买权:高法有明确法释,善意第三人购买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后,买卖合同有效,承租方无法要求撤销。2、租赁合同不管承租方签字与否,都继续生效。你现在完全可以行使业主权利,通知他终止合同,让他按照合同规定期限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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