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如果是你母亲个人名下可以个人赠予,如果是父母共同财产那么你有6分之一
全部3个回答 >父亲名下有一处房改房,父亲已去世,此房拆迁,母亲可以不经过我同意领取拆迁补偿金吗
134****6635 | 2014-03-03 15:34:12-
136****8759 请问你父母是不是已经离婚了?如果他们不是夫妻,就没权领,还有就是在你父母离异时,你是不是归你父亲扶养? 2014-03-04 11: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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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8049 当然不可以。虽然房子在你父亲名下,属于你父母共同所有,但是你父亲去世并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律规定,父亲的那一半房产,你和你母亲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你应该继承四分之一的房产,另外四分之三由母亲来继承。 2014-03-03 15: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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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咨询当地住建部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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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虽然去世了,但其和你爸共有的房屋,应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若你母亲去世时,没有遗留合法有效的遗嘱,则该房屋属于你母亲的个人财产部分,应当由其法定继承人来共同继承。也就是说,该房屋不仅有你爸的个人财产部分,也有其他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所以,在出售该房屋时,必须由该房屋的所有权利人一致同意,方能对外出售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对于产权人及其配偶一方死亡,按《继承法》的规定,在世的另一方及死亡方的父母、子女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如果在世的一方需要将房屋转让的,也应先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并到房产登记机关办理转移登记,待过户后才能再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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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都尽了义务,母亲已过世,父亲无权转让母亲的房产。无权立遗嘱留给其中一个子女 房子应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因此,在母亲去世后,属于母亲所有的1/2产权,应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由有继承权的子女与父亲共同继承,每人各得遗产的1/6,总产权的1/12。 即使父亲同意。因为无论父亲采用赠与还是遗嘱继承的方式,都只能处理属于他的7/12产权,否则就侵害了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基于提问者表述的相关情况,涉及到家庭事务,建议协商妥善处理,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析产、继承。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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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配偶同意,一方独立卖房签订的合同有效。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法律上夫妻一方出卖房屋,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在实务中,房地产管理局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必须有夫妻双方的签字。因此,买房需征得夫妻双方同意。一方同意,只能签订合同,无法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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