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新婚姻法实施之前的,如没有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和登记姓名无关,全部算作婚后财产,双方共有;新婚姻法实施后结婚的婚前财产如能证明为一方出资,房产归出资方所有,但是如婚内有按揭还款,此部分还款将有双方共同享有收益,也就是说要补偿另一方部分金额。
全部5个回答 >房产权的问题
131****2700 | 2014-02-21 10:11:11
已输入 0 字
已有10个回答
-
147****6610 不合理的,是按照家庭为单位分的。 2014-02-24 09:10:52
-
158****4006 你好,你是哪里的房子啊?还有这样的房管局回答?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他们学习过没有?呵呵,如果是杭州的房管局肯定不会这样回答你的。
所以,你的房子如果是在杭州的话,像你这种情况妻子不到场是买不掉的,必须妻子签字合同才有效的,不然的话房管局是不给你们过户的。 2014-02-23 09:18:25 -
145****1745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产权只能以产权证上登记的权利人为准,如果你的名字写在产权证上面的话你是没有产权的。你的协议需要重新写,才能更好地保障你的权益 2014-02-22 22:05:42
-
145****2095 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获得土地的方式不同,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免交土地出让金;商品房采用出让方式须交纳
土地出让金; 成本结构不同; 租售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 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不受限制; 价格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出售。商品房出售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 居民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归个人; 房屋的产权分四部分: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与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只在收益权上与它们不同。商品房上市出售后,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
证过5年后就能出售了,经济适用房就是没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到时候把土地出让金缴纳后,就按商品房出售了。
至于你说的70%左右的产权这个不是很理解,因为其成本价由7项因素(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贷款利息、5%以内的利润)构成,约占住宅总量的 70%。并没说出产权是70% 。
还有就是你可能把70年产权给听错了,是70年的产权 2014-02-22 12:25:40 -
137****5107 这个是拿不到房产证的,属于小产权房,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70年后肯定不会有这个房子了。 2014-02-22 09:57:52
-
148****6964 经济适用房是被拆迁房屋土地性质为“国土”的回迁房 属于保障房
经适房满5年 补齐土地出让即可上市交易成为商品房
经适房和正规商品房建造标准和整体小区环境等等有差距 因此其均价也是有差距的
第二 经适房的土地出让金价格不菲
第三 经适房申请标准严格 并且排队拿方时间较长
如果光想着靠经适房发财 那太浪费感情了 2014-02-22 09:37:31 -
151****6269 我是部队一名在职干部,本单位一退休干部(师职)享有部队一处经济适用房(目前无证,据说可办理房屋使用证),我能否私下协议永久性租住?或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部队有没有其他规定?
部队的经济适用房与地方的经济适用房在性质上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只不过是部队经济适用房涉及的土地的管理权是总部房管局,而地方国有土地管理权是地方房地产管理局,两个发证主体之间不协调而已,随着房产改革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这个问题是会解决的。
能否私下永久性租住,当然是可以的,因为部队实际上认为该房产就是按照部队的相关房地产管理行政法规确定了该房产权就是该级干部所有,只不过是该产权欠缺一个法律规定的“公示”要件而已。但部队相关的行政法规也规定,如果该干部要转让房地产时部队有优先回购权。因此,私下租住在部队的相应行政法规中并没有规定禁止该行为。所以,应当是可以的。但有一个问题,你永久性的租住只是一个债权,而不是物权,如果该房产将来取得的房产证,而该干部驾鹤西去,他的子女们主张分割遗产时,你的债权就不能对抗他们的物权,他们可以将你迁出的,如此这样,你还不借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将租住权变更为地役权,那时他们也不得不继承履行他们先人设定的准物权。 2014-02-22 09:28:26 -
141****8817 现在法律其实没有规定,只规定70年满,自动延伸70年,至于怎么具体怎么操作目前没有细则 2014-02-21 17:48:46
-
146****9199 如果您是全款购买的话,产权人的妻子不用回来签字,如果您是贷款的话,产权人的妻子就得回来签字,产权不是共有人,卖房的话是不用产权人妻子到场的,但是因为夫妻一起还贷了,所以贷款的时候产权人的妻子就得到场! 2014-02-21 16:12:10
-
132****4130 老三有后代没有?(如子女当时年幼,不能主事),如果老三有后人,老二理应把房子归还给老三子女。现在拆迁只认产权,拆迁补偿只针对产权人 2014-02-21 10:16:34
加入交流
相关问题
-
问 房产权的问题答
-
问 关于房产权的问题答
首先你要确定是不是在你18周岁以前加的名字,一,如果是在18周岁以前加的名字,现在结婚再买房子是首套的二,如果是18岁以后加的名字,18岁以后又买了一套,基本上是买不了第三套的(除非经过大的公司帮你包装下,费用不低的)三,买房子不是唯一一套,需要缴纳3%的契税,这是买房子人必须缴纳的税.继承的房子再卖的话,是需要缴纳20%的税的
全部8个回答 > -
问 房产产权问题答
是你和母亲的
全部9个回答 > -
答
一、购房合同是怎么签的?付款证明及款流向证明如何?还有房产证上现在是谁的名字?如果这些上面都是两个人的名字,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若购房合同及房产证上都是你个人的名字,款也是你个人付的,应为个人婚前财产。三、购房合同及房产证上是对方的名字,你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付的款,就是对方的婚前财产了。
全部8个回答 > -
问 房产权纠纷问题答
那你们可以拿房产证去公证处公证
全部8个回答 >
买房交流
3105
人正在讨论深圳楼市
深圳买房交流(3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