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的,土地上的房屋一并转让,房屋转让的,房屋所属的土地一并转让,如果只有土地证而没有房产证,不排除房屋是违章建筑的可能。
全部3个回答 >家庭婚姻土地使用权纠纷
155****3799 | 2014-02-19 19:40:12-
145****0105 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来分配这个夫妻共有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因国有或集体性质,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2014-02-22 17: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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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4223 是买卖还是无偿赠与? 2014-02-22 09: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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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1622 与年龄无关,除非您母亲没有独立的行事责任! 2014-02-22 09: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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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7924 全是你们家的。土地是不动产,它的起诉期限是20年,你们已经种了20多年了,你舅舅现在来争,可以不理他。 2014-02-21 09: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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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8959 问题挺多,以下参考:
1.如果儿媳要求赔偿毁容损失,法律是支持的。但就“半小指长5mm宽的疤痕”而言,根据《面部毁容国家鉴定标准》规定,应该还算不上毁容。如果赔偿,首先还是需要专门机构鉴定的,如果鉴定构成毁容,就看是哪一级了(共分十级),赔偿费与毁容级别直接挂钩;如果鉴定不构成毁容,赔偿费是没有多少的。
2.婚前财产属个人所有,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儿媳要求分割房产财产法院不会支持。
3.我国法律规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所以,你想离婚,是可以的。就你目前情况,到民政局通过协议离婚民政局是不予办理的(民政局办理离婚基础条件是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所以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4.哺乳期幼儿一般情况归女方抚养。
5.如果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需支付子女抚养费致其18岁,具体标准还要看当地生活水平。 2014-02-20 09:32:10 -
134****5692 这种情况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你可以依法处分该土地 2014-02-20 09: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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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2775 按揭部分的增值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2014-02-19 2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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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土地使用权答
个人和公司都可以拿地。个人拿地比较困难(成功案例不多),但是如果有渠道也无所谓。其它大概有如下四种方式:1、招标 国家出让某块土地,通过发出招标公告告知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制作标书竞标,国家综合评定房地产公司的资质、信誉、资金实力、项目设计方案、招标价格、付款方式等多个因素,从而决定由哪个单位中标。这方式因为有人为评分因素在里面,所以还是有暗箱操作的余地。 2、拍卖 这方式简单,国家把土地情况公示出来,约定好拍卖日期,所有有兴趣的开发商都过来,交一笔拍卖保证金之后,就可以参加拍卖,现场谁喊价高谁拿走,其他什么都不考虑。这方法虽然简单且不容易暗箱操作,但因为自由竞价,价格无法控制,现在市场上那么多地王级别的土地价格,几乎都是拍卖产生的。 3、挂牌 这方式就是国家把要出让的土地公示出来,各房地产开发商将自己的报价和方案交到指定地点,其中**优的公司会公示出来,在挂牌期间内,其他公司仍可修改或重新提交自己的报价和方案,挂牌期限结束时,**后确定的公司为土地获得者。 4、收购 上面三个是国家承认的土地获得方式,按道理来讲,土地是不可以私自交易的,但有的人手里有土地,但是没有实力开发,或者干脆就是想转手,这样开发商就会通过收购具有土地的公司的方式,将土地转到自己的手里。这方式在市场上也不少见,不过里面存在诸多的信息陷阱,每个开发商都比较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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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的土地是开发商买的并且交了土地出让金的,通过招标及拍卖的形式取得的。划拨是**指定规划用地,划拨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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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含义:1、划拨土地也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以向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支付出让金为对价而原始取得的有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简单说来,就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二、区别1、使用权性质不一样2、出让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划拨可能出点使用费用(非出让金),也可能一点不出费用。3、使用的权限不一样。划拨土地不能转让,出租,抵押等;出让土地在出让期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4、使用期限不同,出让土地有具体使用期限,使用期届满返回国家,划拨则无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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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一定是70年,这个数字差不多是**高限,是由很多因素决定的,其中包括自然因素,例如水泥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可以续期,就怕建筑物到了危险期,那就只能拆除重新建设了。另外产权是根据物权法登记的,不是必须登记的,不登记就不能行使物权法赋予的权利,房子存在归根结底是购买者(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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