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面积不是凭感觉来定的,你要看房产证的面积跟你预售合同的面积是否一致,如果有差距才能要求开发商退多余的房款。
全部3个回答 >赠送面积少了能否索赔?
141****5844 | 2014-02-18 16:19:12-
142****2307 开发商的事情我看难哦,第一那是赠送给你的合同上没有说你付费。这个就不存在金钱关系了 2014-02-21 1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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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391 以《房屋拆迁合同》或《房屋拆迁注销单》上的面积为准,安置房面积不足部分按合同规定的拆迁单价赔偿,超出部分按约定的商品房的单价补钱给开发商。 2014-02-20 09: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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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9320 其实这些都是开发商的噱头而已。或者说这是一种广告策略。
买房“送面积”,其实是开发商利用现行容积率、面积计算管理规定上,露台不计入建筑面积、不封闭的阳台计算一般面积等等相关“漏洞”,在户型设计时设计并不计入建筑面积和容积率中的露台、飘窗等,增加卖点,对买房人称是“送面积”,开发商行业内则叫“偷面积”。
上海那边已经叫停这种说法了,郑州的暂时不知道。我把东西复制给你看看:
10月1日起,不少楼盘推出的“送露台、地下室、阳台、飘窗等”卖点将被叫停。8月26日,上海市正式印发《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对建筑面积计算的种种问题作出新规范。10月1日以后,进深超过1.8米的“超大阳台”、高度超过2.2米的飘窗等都将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更多资料请参考日照**网 2014-02-19 12:03:31 -
147****8065 至于这个问题 **好联系其他户主一起 人多力量大 2014-02-19 09: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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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7292 合同上有约定吗?如果有就按照合同上的约定,约定只要写清楚了附赠平台20平方,实际上没有这么多,你可以索赔。但是开发商应该会用各种理由推脱,具体的你需要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2014-02-19 09: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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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个地方官史蒂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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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面积,多数不是赠送的,因为赠送与不赠送会有价格差,赠送的钱来自于价格的提高,不是白给的。之所以要用赠送的办法来销售,是因为国家或者有关政策在房屋的面积上有限制规定。开发商将原本算入面积的房屋变成开放式阳台,用赠送或算一半面积的方式销售,就避开了政策的限制。所以,赠送既不是馅饼,也不是陷阱。但是有一点,阳台和房间的建造还是有区别的,如果业主自己封闭了阳台,把它变成房间,在外墙防水,窗户防水等方面,开始商是不用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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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面积”这个词对消费者总是充满诱惑,有时是飘窗,阳台或者露台,有时甚至赠送出了一个卧室的面积。这所谓的赠送面积究竟有什么门道?这类看似送上门的“点心”会带来哪些风险吗? 科普:什么是赠送面积 一般情况下,赠送面积包括三种,一是真正赠送,即在合同的购房面积里送一部分;二是所谓赠送,即本就应该是购房者的住房面积说成赠送(阳台一半);三是业主公有部分赠送(绿地)。 从2014年7月1日起,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正式实施,当中赠送面积计算方式有四个**大的变化: 1、飘窗面积不再全赠送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2、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3、地下室、车库、阁楼能不能送看层高,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4、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案例:45平露台“不翼而飞” 西安的李女士在某小区买了套房子,当时合同上承诺,购买顶层房子会赠送一个45平方米的露台,不计入商品房面积,李女士说,自己就是冲着这个赠送的露台,购买了位于顶层的房子。可交房时,合同约定的露台却没有赠送,而是变成了公用的楼顶。对此工作人员表示,当时合同里写的赠送面积是“笔误”,愿赔偿两年的物业费作为补偿。目前,李女士已为此事向法院起诉。 律师表示,该案例中,购房合同明确表示给业主赠送一个45平方米的露台,交房时却没有赠送,这属于开发商违约,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如果开发商实在无法履行,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让专业的评估机构评估,相同面积、相同位置的露台的价值,开发商依据此标准赔偿业主的损失。 提醒:赠送面积要写进合同 如今,开发商赠送面积主要停留在广告宣传方面。如果在购房合同里没有明确注明赠送面积,只是凭开发商口头承诺,则不能作为合同内容,即不能受到法律保护。要受到法律保护必须满足两点,一是约定有效,二是能举证。因此,购房时,针对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赠送面积必须写进购房合同,如果开发商不方便写进合同,则要求开发商单独出具证明,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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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赠送只是今年来比较火热的一个卖点,但是购房者自己认真想一下,开发商是不是慈善机构,为什么会有免费这一说法,这肯定是羊毛还是得出在羊身上。所以在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非常注意赠送面积,赠送在哪里,怎么赠送,如何使用等问题。“赠送面积”一般包括:⑴露台露台指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蓬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按照2013年新版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不计入建筑面积。⑵飘窗飘窗,一般呈矩形或梯形向室外凸起,三面都装有玻璃,窗台的高度比一般的窗户低一些。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⑶一层小院小院一般是指一层的小院,可作小花园或开发成菜园,实际上,一层小院应属于公共面积,但是开发商却说是作为赠送面积给购房者。而且购房者的房屋产权证上,也不会有小院的测绘面积。但是开发商在进行出售时,同样是一层带小院的房,送小院的房子单价会略高于不送小院的房子单价。⑷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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