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这样,房产应该是女方单独所有。
全部8个回答 >夫妻房屋赠与离婚怎么分割?房子未过户
152****5757 | 2014-02-14 15:30:59-
142****4092 1、您说的这个协商有纸面的协议吗,如果没有,不作数,也谈不上如何分割,离婚就签订离婚协议就可以了。2、如果有这个协商的协议(纸面的),那就按照纸面协议走。 2014-02-17 09: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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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509 易轶律师易轶律师解答: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且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此时可以确定的是该房子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对于婚后签订的房产赠与协议书。房产协议书是以过户为要件的,也就是说房子还未过户的,赠与协议书还未生效,此时你是可以撤销该赠与协议书的。
因此,离婚房子归你,赠与协议无效。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才是重中之重,如果需要帮助的,则可以来电咨询。 2014-02-14 15: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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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按不同情况处理:1,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公证赠与对方的:只要之后进行过户并且登记在对方一人名下,则属于对方个人。如果只是部分赠与,登记在两人名下的,仍然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只是办理了赠与公证并未过户的,在过户之前赠与人撤销公证的,房产属于赠与人婚前个人财产。2,房产属于婚后购买的夫妻共同财产,公证赠与对方的:如果已经过户并且登记在对方一人名下,则属于对方个人。如果只是办理了赠与公证并未过户的,在过户之前赠与人撤销公证的,房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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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交税的,因离婚房屋产权发生变化的免收住房转让税费。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当夫妻双方协商,将共有房屋归属一方所有,或经法院判决归为一方所有时,如房屋产权证原先为夫妻双方的名字、或一方的名字,须将双方的名字变成一方的名字,或从一方的名字变更为为另一方的名字,都涉及到房屋的过户。夫妻之间离婚的时候,当夫妻将共有的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如果操作得当,是不用交纳营业税、契税和个人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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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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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3、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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