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你好。房屋权属证书是指对指定房屋拥有使用权的证明文件,依照“地随房”的原则,现在的商品房的房产证已经包含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的证明,可以视为两证合一。
全部3个回答 >什么情况下,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时,须提交公证书?
143****4612 | 2013-04-12 16: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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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9138 (一)下列情形须办理公证1.因赠与、继承、遗赠申请房地产登记的;2.房地产权利人是自然人且委托他人申请转让、抵押登记的;3.发票遗失的;4.当事人约定合同经公证生效的。(二)公证书的要求1.中国(港、澳、台地区除外)各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有效期内)公证文书均予以认定。港、澳地区由司法部委托的律师出具见证文书予以认定;台湾地区有关法院公证处、公证人事务所出具的涉及继承、收养、婚姻、出生、死亡、委托、学历、定居、扶养亲属、财产权益证明、病历、税务、经历、专业证书等十四类公证书,必须经山东省公证员协会出具核对证明后,方可使用。公证书已经中国公证员协会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员协会核对,经山东省公证员协会加章确认,亦可采用。未经核对或加章确认的,不得予以认可或采信。2.外国国家公证机关所作的公证文书须经中国驻该地使领馆认证,并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2013-04-12 16: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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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始登记的房地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自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生效之日 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1、买卖; 2、赠与; 3、交换; 4、继承; 5、共有房地产的分割; 6、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强制性转移; 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作出的其他强制性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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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你当天放银行抵押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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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房产证。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可以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31条的规定,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对于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1份。《房屋共有权证》与《房屋所有权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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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属强调权利与权利主体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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