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性质是划拨或者是出让 出于两种土地拿到地的方式不一样。1,出让: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转让时,必须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有:租赁、入股、授权经营、出让、划拔等几种。
全部3个回答 >土地使用证上的权限划拨和出让有什么不同?
146****0106 | 2013-02-21 15:35:16-
138****8446 划拨和出让的主要区别是房产出售时,买方办理土地证过户时要不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是国家无偿划拨给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用于这些单位为职工建房,解决单位职工的住房问题,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福利分配住房的土地来源。
房改以后,单位公房实行私有化,这些房产以成本价卖给职工并领取了房产证和土地证,土地的性质便为划拨土地。
如果职工的房改房上市交易,买方在办理土地证过户时,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以补偿国家当初无偿的划拨,使国有土地的使用得到合理的补偿。
买方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后,领取的新土地证,土地的性质就变成出让了。 2013-02-21 15: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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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 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所以出让的程序也各不相同。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 (1)用地者向政府申请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2)用地申请经政府同意后,用地者与政府协商出让土地的用地面积、使用年限、出让地价等用地条件,双方就有关内容达成一致后,草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草签完毕后,持有关材料,按审批管理的规定报有批准权限的政府批准出让土地使用权。 (4)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价款,政府按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 (5)办理土地登记的有关手续。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 (1)准备招标文件,如招标书、投标书、土地使用和规划条件等。 (2)发布招标公告。 (3)有意受让人办理竞标手续。 (4)政府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出让合同。 (5)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拍卖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 (1)准备拍卖文件。 (2)发布拍卖公告。 (3)有意受让人索取有关文件,办理竞投手续。 (4)在指定地点、时间竞投。 (5)签订出让合同。 (6)支付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目前,对国家投资的党政军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普通住宅建设用地、公共设施、公用事业和国有工业等建设用地,继续采用划拨方式供应。私立的**不能享受划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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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私自更改宅基地使用证的投诉我在2011年9月,发现我的宅基地使用证上添加了名字,我就到龙潭乡高洪村房管员林先凯处询问,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什么要在我的宅基地使用证上添加名字,房管员林先凯说:不清楚这回事,并且还说,挂靠人的名字,不需要户主同意和签字。我到成华区国土局问了情况,发现国土档案里的手印和签字是伪造的。国土局叫我回村问房管员,村房管员林先凯根本不理会我,态度蛮横,还扬言说不怕我上那里去告。试问领导,这样的办事员,为了个人私利,公抱私囊,让我们老百姓怎么放心,老百姓有冤无处申?恳请有关部门彻查此事,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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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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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有两种: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一般情况下,商品房必定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否则,不称为商品房,也不能作为商品房销售。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不能作为商品房销售,要销售商品房的,必须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所以说,如果你买的是商品房,应该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1、开发商拍到一块地,在专业术语上,叫一宗地。先将这宗地办理一个总的土地使用证,土地证上的使用人是开发商。不是你说的按一栋建筑物发总证,而是按以“宗地”为单位发证。2、商品房售出以后,办理到户的土地使用证俗称分户证或分证。分户的土地使用证有记载两个面积数据:总面积(这宗地的总面积),分摊面积。3、总面积的概念不许多说;分摊面积的计算是:(总面积÷总建筑面积)×某套房的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是宗地内所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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