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楼交2万元定金一般来说是不予退还的,因为定金和认购金不同,具有履行合同的担保作用,如果说购房者在交了定金之后,突然不想买房,开发商可以根据担保法,以为购房者违约为理由不退回定金。但如果说因为开发商对于房屋本身所出现的问题进行隐瞒,违背了签订合约时,秉承到公平诚信的原则,可以要求开发商退回定金。除此之外,因为目前的限购政策,一些购房者因为**或者是贷款等原因,而导致无法顺利买房开发商需要交定金退回。所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对于房屋的价格面积,包括房屋的户型等主要条款要做好了解,减少因为双方对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导致无法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在收取定金之后,也不得将商品房转卖给其他人。
无法接受购房合同上的交房时间,我可以退2万元定金吗?
147****6151 | 2013-02-02 11:40:30-
141****5550 双方就合同内容无法达成一致导致无法签订购房合同一般情况应该可以退还定金,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双方的协议约定情况而定。 2013-02-02 11: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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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交了还能退吗? 某银行的王先生看中一套商品房后与开发商签订了《预定房产证明单》,并按约定交了2万元的购房订金。但到具体签订购房合同时,因对住房设计、居住环境、配套设施等关键问题不满意,王先生不想买这套房了,并向房产商提出了退还定金的要求。 开发商认为:《证明单》是房地产销售的惯例,且对买方也有益处。《证明单》既赋予购房认购权,也赋予了放弃权,并非强制购买预定房。再有,开发商已按证明单为购房人保留了所选定的房屋,且未变动房价,不存在任何过错,购买人放弃购买房屋系单方违约,故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王先生向律师朋友咨询后,律师认为:《证明单》仅表明王先生有购房意向,而非购房合同。理由有两点:1、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房屋买卖契约,须经主管机关登记才有效。而《证明单》作为一份意向书显然不需房屋土地部门备案。2、开发商在王先生尚未见到房屋买卖契约、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前提下,即要求其必须签约成功,否则扣除订金,显然违背了合同订立的自愿和公平原则。 双方因无法协商解决**后走上了法庭。法院审理认为:《预定房产证明单》备注栏虽有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签约、愈期视为放弃订购权、订金不予退还之条款,但当事人王某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已多次与房屋销售人员对购房契约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洽谈,未达成购房契约系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故开发商在与预购方未达成购房契约的前提下,扣留后者的购房预付款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后,判决开发商退还了王先生预付的2万元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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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种问题,我认为是不好退的,主要是没有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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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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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是不能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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