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全部3个回答 >楼盘是否需要综合验收才能交房
130****8651 | 2025-05-30 17: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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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期限。出卖人应当在2013年10月31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5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5、该商品房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四方验收合格,取得“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第十一条 交接。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该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开发商至今未出示任何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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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你有权拒绝收房,而且因为这个开发商延迟交房,是要履行违约责任的。因为是开发商的原因为没有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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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不过意义不大。当时应该不要签收楼。然后追究违约责任才能有违约金。2.但你们自己愿意在没有综合验收的情况下,前了收楼书,所以即便有赔偿,也不多。更何况还有执行问题,发展商完全可以不执行。很多法院判决了强制执行的,也没有能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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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违规!!! 在开发商准备交房之前,开发商必须连同物业,以及监理方对每套房屋做整提验收。无论是墙面或是窗子以及公共设施都必须严格验收。只要一处未达标,都没用。房管局也会有人来验收。像你这样提出,开发商没法拿出有力证明肯定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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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以及出现合同约定的特殊原因(必须取得相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证明),开发商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告知购房者后方可据实予以延期交房。 (2)开发商既无特殊原因证明,又不具备交房条件,则开发商应按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承担法律责任。 (3)开发商具备按期交房条件,是因购房者与开发商就竣工综合验收问题而未能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开发商不承担延期交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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