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的主战场—售楼部,常常是房产买卖双方上演“拉锯战”的“阵地”。对卖方而言,售楼部里的置业顾问、销售团队都经过专业培训,从购房者踏入售楼部开始,就有一整套完整的销售说辞。而就大多数购房者而言,却很容易就在这“循循善诱”中“沦陷”。那么,购房者如何在买房时“保持清醒”,应该如何应对这些“销售说辞”呢? 初级篇:价值的挖掘与还原 统一完善的“销售说辞”及“营销方法”是房地产销售团队不可或缺的制胜法宝。从地产销售来讲,常常着眼于对市场的理解、对项目价值的挖掘、对客户的深度分析把握,对语言的深刻锤炼。 常言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所以在进入售楼部前,也请各位购房者,逆向思考。 踏进售楼部,购房者就进入了销售人员的“包围圈”。一般情况下,新客户到访,销售方的置业顾问常会询问“您是第一次到我们项目吗?”“您购房打算自己居住还是为儿女购房呢?”在这样的问题中,置业顾问很容易了解到购房者的基本情况和购房倾向。 而后,置业顾问则开始向准购房者们“推销”。一般说来,置业顾问会对整个项目的价值链条做全面且详尽地“挖掘”,将**具价值和吸引力的“卖点”变着花样地摆在在购房者面前。 在这个价值链条挖掘过程中,通常从“土地价值”开始。项目所在的土地价值有哪些?片区的城市规划发展、交通现状及预期、城市历史文化底蕴、地块所处区域商业及生活配套状况、居住文化……这些,统统都是销售方会“挖掘”的价值。 其次是项目院落空间、向心组合、楼房视线、地块利用、高低层建筑关系、商业布局与住宅关系、项目内自然资源的利用等规划价值,也是房产销售中常打的“卖点”牌。 此外,园林景观价值、建筑外立面价值、交通系统价值、户型空间细节、小区配套等“价值点”,都是销售团队在项目销售之前,就会进行深度挖掘的对象。 因此,准购房者们在去售楼部前,**好对这些“价值点”有所了解。当然,直接进入售楼部了解,也是可以的。分析销售置业顾问的价值挖掘方向,再逆向推导、还原:为什么主打这些价值点,是否真的具备价值,主打的价值点是否掩盖了其他更攸关居住的价值点?将卖点一一还原,冷静分析是否契合你的购房需求。 提升篇:售楼部提问有讲究 在对一个项目有了一定的了解后,购房者大多会选定某个楼盘进行深入了解。在选定楼盘的情况下,面对售楼部置业顾问的“花言巧语”,购房者要做的就是—保持冷静。 置业顾问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的,购房者在选择房子的时候,一定要知道:置业顾问的答复。同时注意,置业顾问的“承诺”,不能作为购房后发生纠纷时的法律依据,一切都需要以“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在深入了解某个楼盘项目的时候,售楼部依然是重要的“阵地”,这个时候,提问咨询也是有讲究的。 一、 销售方式 要求其明确答复,是按照建筑面积销售还是套内建筑面积销售(两者区别在于:建筑面积包含公摊面积,而套内建筑面积不包含)。 二、 具体价格 在项目的“楼书”上,购房才常会看到“均价”这个词。顾名思义,“均价”是项目的平均价格,但购房者常会发现心仪的房子与打出的“均价”会有很大差距。所以在深入了解项目时,一定要明确心仪的楼层及户型的确切价格。一般来说,多层的楼盘接近均价的户型位于4层或5层;高层在6层-8层,一层二户的多层楼盘单位面积**高价与均价相差5%-8%,高层是在15%-20%之间。 三、 交房时间 是否能按时交房入住,入住时是否能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些都是购房者需要明确的地方。 四、 入住条件 入住时,水、电、气、通讯、闭路监控系统是否能正常使用,以及小区内的保洁、绿化、排污、照明等私用或公用设施正常是否正常,装修期间装修垃圾等处理方式,物业管理费用收取等都需要了解。 五、 小区车位 小区总车位数,车位为地上还是地下,是否能保证“一户一位”,车位面积、收费标准、预计开售时间等,需要购房者明确。 高级篇:售楼部内外要警惕售楼部外的第三方销售员 一般情况下,热销的项目售楼部里面或周围常常人头攒动,热闹非常。这时候,购房者很容易产生“这里房子好火哟,肯定卖得好,我也可以考虑”的从众心理。这时候要注意,在售楼处排队的,并不一定都是购房者,还有可能是“房托”或者第三方的销售员。 “房托”,一般是年纪稍大一些的“购房者”,他们常出现在项目开盘等重要节点的现场。 而第三方销售员,则分为场外的“小蜜蜂”和场内的“代理公司”和“分销公司销售人员”。值得注意的是,有代理公司来代理的楼盘通常花样较多,比如排队买号等,但是开发商直接销售就不会搞很多花样,那是因为代理商想赚开发商更多的代理费。 “卖完了”等热销假象 现在,不少消费者都反映“买房难”,要是想买到自己心仪的房子,那就更是“难上加难”。好不容易选好了项目,但户型、面积、朝向都让购房者满意的房子,置业顾问却说:“对不起,这个户型卖完了。” 在销售现场,开发商为了营造销售兴旺的气氛,常会在售楼中心的房源公示栏上打出“售完”等字样,或者在销售业绩示意图上标识出大面积的已售单元,让购房者觉得已经没有多少套房屋了。销售人员也会采取很多方法来制造热销气氛,让购房者产生紧张感,在没考虑清楚的情况下,一冲动就签了合同,交了“诚意金”。 在这个时候,购房者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了。对于真正热销的项目,不排除有售完的情况。而对不易分清的“售完”现象,可以到国土部门查询楼盘房源信息。另外,在看房的时候,还可以到售楼部要求售楼员出示一样叫“销控”的本子。这个本子上,记录着该楼盘真实的销售情况,可以确定你心仪的这套房子是否已卖出。
购房者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避免陷入“公摊面积”的陷阱呢?
133****3040 | 2013-01-25 12: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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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7783 首先,消费者应该在签订面积条款时,将使用面积、公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的具体长度尺寸用厘米表示出来,这样自己以后有可能检测出来复核一下。 其次,消费者有权对自家房屋的公摊面积进行测量、复核,或者双方共同聘请一家有房屋测绘资质的单位,对有争议的面积进行检测。假设有一个尺寸是错的,消费者就有权推定所有的尺寸都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开发商不能证明自己没过错,那么消费者就有权拒付公摊面积的全部价款。 **后,在主张对面积进行复核的同时,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违约责任,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写清楚,假设面积尺寸差一厘米,就要赔偿相应数额的钱款,这样,某些销售商才不敢作假。 2013-01-25 1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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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预见规则在延期交房违约赔偿中的适用 在延期交房引起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有些买方还提出其他损失,如因信赖卖方会按期交房而将子女从外地接来上海准备入学,因延期交房又不得不送回的差旅费损失等。若买方要求卖方赔偿这类损失,在诉讼中买方将面临两个法律难题。首先,买方应证明这类损失与延期交房之间的因果关系。其次,买方还需证明其损失是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仅就延期交房的通常情况而言,买方买房通常是为了自用或出租,因此,租金损失是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而对于前面提到的差旅费损失,由于买方的自身情况千差万别,卖方不可能也没有义务对此一一了解,从“通情达理”角度出发,差旅费损失不具备可预见性,除非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即已明确告知卖方其购房是为了让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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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要求开发商明确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比例和具体用途。如发现开发商夸大公摊面积或未按约定提供公摊面积,购房者可依法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赔偿。同时,购房者可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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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先看合同,索赔是权利。多沟通,了解情况。开发商不配合,就找律师。别急,按部就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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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过来人,我的经验是:购房前要充分评估自己的经济实力,不要为了凑首付而盲目借贷。如果确实需要贷款,一定要选择正规银行,了解清楚利率、期限等条款,避免陷入高利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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