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是定金不能随便退,订金可以,但我也不是很清楚。
全部5个回答 >买房时付的是定金还是订金?它们有什么区别?
130****4650 | 2024-07-09 17:12:02-
131****2314 一般是定金,订金比较随意,定金受法律约束。 2024-07-13 13: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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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4927 买房时支付的通常为“定金”。定金具有法律约束力,订金则多是预订性质的款项。在购房合同中应明确约定。 2024-07-10 08: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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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508 购房时通常支付的是定金,定金有法律效应,订金则较灵活。具体需根据合同约定。 2024-07-09 18: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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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552 买房时支付的是定金,它是一种担保。订金则更偏向于预订的费用,两者的法律性质不同。 2024-07-09 17: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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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而“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依法律性质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如证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立约定金等。 建议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前,一定要看清交纳的款项究竟是“定金”还是“订金”。对于“定金”,依据《合同法》相关条文规定,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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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房屋买卖的过程中,无论是商品房预售还是二手房交易,为了确保交易的顺利实现,购买方难免要面临交付“定金”的局面。也有人稀里糊涂地就交了“订金”,而这一字之差,可以说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定义解析: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真实案例解析: 市民李女士在盐城市区某楼盘售楼处看中了一套房子,当即交了2万元以表购买意向。然而,李女士在办理房贷时,却发现自己不能按照首套房政策来办理贷款,因此要付60%**款。李女士觉得一下子要拿出60%的**款压力较大,就来到售楼处要求拿回那2万元,却被告知交的是“定金”不能退回。 市12315的工作人员前往协调时发现,李女士当时交了2万元之后,拿回的条子上写的就是“定金”。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但若是买家不履行合同,根据《担保法》第六十九条,是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 12315中心提醒市民,在购房前做充分的考察,预估到购房风险的存在,避免纠纷发生。同时,开发商则应尽到告知义务,避免购房人在交了定金后才发现房屋的缺陷或因种种原因不能购房,致使发生定金方面的纠纷。 “定金”与“订金”不可忽视的一字之差 根据《合同法》,“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若双方事先无其他约定,如果商家违反约定,应当向消费者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消费者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商家返还“定金”。 也有的预订合同上写的“订金”,虽和“定金”仅有一字之差,但是区别很大。而《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而订金作为预付款,消费者在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时候,仍然有要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商家不履行义务亦无须双倍返还订金,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完全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作为房产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消费者在签订预订合同时,必须注意自己交付的是订金还是定金。除此之外,还应注意合同中的附加条款,不要因为交的是订金就放松警惕,要时刻牢记,买房过程中处处是陷阱,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还得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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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就是定金是不能退的,就是和开发商已经有合同关系了,订金是可以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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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不易,除了买完房子要背上沉重的房贷外,签合同时还可能因为定金,订金分不清楚而被销售人员给绕进去。今天购房指南就通过案例来讲一下购房定金那些事儿。 案例: 故事主人公:薛子曼 年龄:32周岁 学历:本科 持有房产:哈尔滨2居室 心得体会: 购房交易猫儿腻多,房奴日子不好过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开发商或者中介会要求购房者支付“订金”或者“意向金”,但是开发商将“意向金”变成“定金”的花样层出不穷,购房者们也是防不胜防,这不,哈尔滨的薛女士就遇到了“意向金”被变成“定金”的猫儿腻事件。 今年初的时候,薛女士与丈夫打算告别蜗居了3年的出租屋,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经过多次看房,夫妻二人相中了一处楼盘的商品房,大两居,朝南,当时看施工图的时候,客厅带有大阳台,还有角窗,采光很好,二人很是满意,,薛女士当即就交了2万元“意向金”,并签订了购房合同,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表示意向金是可以退还的。 经过几年打拼,夫妻俩本以为可以顺利买到属于自己的房子,可是就在验房的时候,售楼处承诺的角窗不见了,薛女士要求开发商退还2万元“意向金”,谁知工作人员说已经交了的“定金”退不了。“当初明明说的是‘意向金’,怎么就变成定金了呢?”薛女士跟售楼处理论了起来,开发商辩称:商品房买卖合同里没有角窗这一条款,并且售楼处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不具有法律效力,不故属于违约。 无奈,薛女士向当地工商局投诉,工商局出面调解,薛女士表示:“售楼处承诺房间有角窗,但是现在新房里说好的角窗没有了,开放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当时我把售楼处说的话都录了下来,算是售楼处口头承诺的证据。”不过开发商坚持自己没有违约,双方调解陷入僵局。经过4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薛女士夫妻可获得5000元购物卡,并免交1年物业费。 事后薛女士表示,自己对意向金跟定金的概念不是很清楚,当时急于买房,就没太在意这个问题,这次吃一堑长一智,现在见到要买房的亲戚逢人必说自己的经历,“没办法啊,大家伙都是平常老百姓,好不容易要买套自己的房子,谁遇到这种事都会心烦,但是防不胜防啊。”薛女士感慨道。 后记: 想必不少人都像薛女士一样,对文中的定金、意向金不了解,其实除了这两个还有一个就是订金。 定金、订金、意向金到底有什么不同呢? 定金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在房屋买卖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的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做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订金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意向金 意向金,他不是定金也非订金,严格的说他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意向金的支付只是买方购买房屋的意愿表示。在意向金没有转为定金之前,购买人随时可以拿回意向金。 综上可以看出,只有定金真正具有法律效力,另外两个“金”都只是没有法律规范的概念。就上面薛女士的经历来说,售楼处采取意向金的销售方式,目的是以意向金可退还为借口来掌握客户,甚至以定金名义进行强制交易。其实不仅是新房,二手房交易中,意向金转定金的议价方式,已经逐渐成为国内的行业惯例。意向金转定金后,上下家任何一方违约或中介方"一房二介",都应当承担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这对于购房者来说是不利的。 看到这里,小融觉得购房者们真是不容易啊,背着房贷成为房奴不说,买房的时候还要应对各种猫儿腻。用范大厨的话来说就是:防不胜防啊! 购房指南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交纳定金前,要详细了解购买房屋的有关信息,确定购买后,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再签订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售楼员的口头承诺没有法律效应,为了防止销售商反悔,消费者一定要将这些承诺落实在购房合同中,同时要明确自己交的到底是“定金”还是“意向金”,这样才能充分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