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的规定: (一)凡在2005年5月31日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购房人取得的产权证或房屋交接书上记载的时间按孰先原则确定。(二)凡在2005年5月31日前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以购房人取得的产权证上记载的时间确定。(三)凡在2005年6月1日后购买商品住房的,以购房人取得的产权证或契税清算后取得的完税凭证上记载的时间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的规定: (一)“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是指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二)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三)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其购买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买时间确定。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四)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买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二手房的营业税是否以房产证上的日期为准?
131****2372 | 2013-01-04 16:24:00-
147****796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的规定:(一)“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是指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二)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三)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其购买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买时间确定。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四)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买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2013-01-04 16: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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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8367 营业税以购房人取得的产权证或契税清算后取得的完税凭证上记载的时间确定。 2013-01-04 16: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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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6日的 国八条中的第三条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 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税。税务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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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不满5年的房子缴纳合同价的5.55%,满5年的普通住宅不需要缴纳,满5年的非普通住宅缴纳差价的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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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是否满二年,应采取契税和房产证上的日期“孰先原则”来判定。具体说明如下:二手房购房认定时间按产权登记受理日期和税务受理日期“孰先”原则确定。1、 房屋“满2年”是指房屋登记满2年。**直接的判定方法是查看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上的登记日期,截止到这一次交易过户的时间是否满2年。2、 还有一些房屋满2年的时间不是以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上的登记日期为准的,而是根据房屋缴纳契税时的契税票的填发日期来计算,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孰先原则”。例如:小王有套房屋,下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时间是2016年10月1日,但是她缴纳契税的时间是2016年5月2日,如果小王2018年8月要出售这套房屋,是不需要缴纳5.6%的增值税及附加税的。会出现这种时间差的房屋大多是因为出售方当时是购买的新房,新房一般是先缴纳契税,交房后才会下发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因此判定这类房屋是否满2年就要看契税票的填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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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这个房子的购房合同是满了5年的。应该可以免营业税,因为每个地方的政策可能有差异,所有建议你可以到当地中介公司去问问。如果你不贷款的话,就可以办理,如果要贷款,并且你朋友的房产证也有按揭没有还完,那么建议你找到中介帮忙代办,这个费用你可以跟他们谈,不会太高的。大概税费如下:个税: 1% 大概3500 契税:1% 大概3500 营业税:5.6% 大概19600 应该可以免 1500*******201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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