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一般不会额外收费,但要关注合同细节,确保没有附加费用,以免影响居住体验。
收房的时候遭遇开发商额外收费要怎么维权?
148****5752 | 2012-12-18 17:31:55-
135****4092 根据建委的规定,开发商不得以先交物业费等费用为收房条件。可以验收好后交付费用。在业主支付了全部房款的前提下,开发商应无条件向业主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否则应视为开发商违约,如果开发商拒不交房,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 2012-12-18 17: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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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004 开发商交房时一般都要求购房人在拿钥匙之前先向其或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以下几项费用:契税、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燃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供暖费等等。这几项费用,都不是购房合同约定的购房人在交房前履行的义务。无论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业主交纳这几项费用中的哪一项或哪几项,购房者都有理由坚决拒绝。 而依据法律规定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业主必须在办理产权证书时向税务部门和小区办缴纳,至于产权代办费,业主完全有权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开发商无权强行向业主收取该笔费用。因此,开发商无权在入住时向业主收取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和产权代办费等超出法律规定之外的费用,否则业主有权拒绝交纳。 2012-12-18 17: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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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屋中介的收费标准不一,主要是根据每次交易的百分比收取的。房屋中介费是按照什么标准收费的呢?相信很多人都对于房屋中介的收费标准不太了解,本文主要分析了房屋中介的收费服务方面。据了解,“居住房屋买卖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其收费的标准为买、卖双方各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一般说来,即是指交易房款的2%。”也就是说,2%其实是收费标准,并不是说,每次交易都是收2%的中介费,各中介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不过在实际交易中,一些小的中介公司常常通过压缩中介费来吸引客户。有的只向买方或者卖方单方面收费,也有的则对买卖双方各打点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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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规定,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电视工程、安全监控系统、进户门、信报箱以及面向所有业主的配套设施等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除购房合同成交价款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购房者若遭遇开发商乱收费,可向当地物价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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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存在由开发商来拆迁啊,现在房地产开发商买的土地都是有政府拆迁凭证号的土地,现在的拆迁一般都是由政府或者政府下的土地储备中心来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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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应当将购房时以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部分,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土地性质仍保留划拨,再次上市不再交纳土地收益。1、契税:<90㎡的经济适用房,契税比例为1%;90㎡≤房屋面积<140㎡的经济适用房,契税比例为1.5%;≥140㎡的经济适用房,契税比例为3%。2、在申办产权证过程中:①交易费:6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买卖双方平摊;②房屋所有权工本费:80元/件;③印花:每件5元。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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