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的,国外似乎都没有专人去管理,都是靠每家每户自觉维护的.没有专门的小区物业什麽的, 自己家的垃圾自己放好,每周会有垃圾车来收.也不会有人随手乱扔垃圾,有也是很少数.总之都是自觉.
全部3个回答 >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可以擅自进入我家吗?
138****3849 | 2012-12-07 20:34:20-
136****9250 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之一就是保证管理区域内业主人身、财产的安全。当出现紧急情况时,如果保护的利益大于其所造成的损失,就可以采取紧急避险行为。如果只有进入业主的房屋才能避免更大的损失发生,物业管理公司可以进入业主的房屋。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没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而使业主的人身或财产遭受了更大损失则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是因为物业管理公司负有保障业主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如果它未能在能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避免损失的发生,就是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因而要承担责任。 2012-12-07 20:35:50 -
145****2114 不可以的。 2012-12-07 20:34:41
-
答
-
答
物业中心能管,实在不行联系城管部门,他们也管的
全部8个回答 > -
答
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是可以的。开发商交房,业主入住以后,开发商就无权擅自更换物业公司了,不过物业公司主动撤出的,而业委会尚未成立或未达到成立条件时,开发商可以委托其它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直至业委会成立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你好,物业是没有权利停业主的水电的!打电话报警,
全部9个回答 > -
答
随着我市新建住宅小区的大量建成,配套的小区物业管理已很普遍。但是,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企业职责不落实、从业人员缺乏专业培训、保安综合素质差,怎么办?住户财物被盗谁赔偿、小区配套设施被移用、小区居住环境管理不善……这些与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日益突出。面对物业管理企业,一个或几个住户的力量无疑显得单薄。那么,住户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呢?记者日前从市房管部门了解到,在职能部门强化指导和监督管理的同时,成立业主委员会是维护住户权益**直接有效的途径之一,因为业委会可以凝聚全体住户的力量,选好物业管理企业并监督其运作,有效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对小区住户来说,维护权益就应当形成自己的声音和力量。 据悉,目前我市的住宅小区中已成立的业委会有44个,它们在选聘、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维护住户合法权益中发挥积极作用,收到良好效果。在市区金东花园,因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矛盾,小区生活秩序失控了一段时间,影响住户的正常生活。去年,在市房管局与金平区政法委、金砂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协调及技术指导下,金东花园业主成立业委会并重新选聘物业公司。在选聘物业公司的实际操作中,采取包括原物业管理企业参加的招投标方式,由有一级资质的深圳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招投标成功及新旧物业公司移交后,闹得沸沸扬扬的金东花园小区才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 当然,在物业管理以及业委会的成立中,街道居委的作用也不容忽视。住宅小区及物业管理企业存在于社区中,必然需要街道及居委会从中发挥其积极作用,对业委会的成立、共建平安和谐小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方面进行参与和指导,使小区物业管理更加规范、更有成效。在**近市房管局处理金东花园业主更换物业公司、处理金信园成立业委会维权行动等事件中,有关街道与居委发挥了积极作用,使事件按法律程序顺利进行圆满解决。 业委会在住户维权中扮演重要角色,发挥着积极有效的作用。但是,在我市众多的住宅小区中,目前仅有44个业委会,数量占全区已建成住宅小区比例很少。据原因分析,国家和省《物业管理条例》对由谁组织小区业委会的有关规定可操作性不强,筹备成立业委会的工作比较困难。同时,居民及业主也没有完全意识到成立小区业委会对维权的重要性,缺乏成立业委会的紧迫感,也缺乏热心的社会人士参与筹建业委会。此外,有的开发商不愿意成立业委会,怕业委会走向对立面,影响开发商及物业公司的利益;也怕麻烦,主观上不积极。 对此,房管部门正积极采取措施,指导组织有关部门协助市区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切实维护住户合法权益。去年起,市房管局积极运筹由街道及居委会派人当业委会筹备组组长的方案,使成立业委会更具操作性,更加切合实际,概括来说是:政府主管部门政策指导;街道、居委会发动组织;开发商、物业公司积极协助;业主主动参与。**近,房管局还筹备召开业委会代表座谈会,以交流经验和寻找不足,扩大对社会的宣传和影响,促进我市小区业委会健康发展;举办由街道及居委会参加的关于如何筹建业委会的培训班,使街道及居委会负责人掌握怎样组织成立小区业委会的工作方法、方式,使我市住宅小区更多更顺利地成立业委会。同时,街道及居委会通过与小区业委会相互关系,进一步理顺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的监管、服务。
全部8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