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全部2个回答 >房产权70年是不是代表这个房子我可以住满70年?
141****9193 | 2012-11-27 14:40:36-
139****0574 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房产权70年从开发商开始盖房就开始算了。所以你肯定住不满70年罗! 2012-11-27 14: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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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8818 房产权70年:指70年内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指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2012-11-27 14: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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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70年指的是是房屋所有权不是居住权。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重新办理用地手续继续使用,如果不能办理手续,房子按拆迁处理,会给产权人合理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 第一百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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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房子还是你的 ,不过你要交钱,也就是续期,至于续多久一般是续到拆迁或者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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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到期后有一个自动续期的概念,到时候按当时的政策办理,可能免费也可能要交纳一定的土地使用权费用。土地之上的房子产权是永久性的,一直到其设计使用年限终止,如果70年土地到期了你的房子还可以使用,不会有人把你们赶出来的。如果成为了危房,那会面临被拆,这个拆不同于我们现在一般意义上的拆迁,如果政府够狠,没有补偿都有可能。由于现在还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你假设的问题还真不好确定。不过从现在的一般现状来看,应该是走一个征地拆迁安置的路子。在我国,商品房所在的土地是国有的,我们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土地有使用年限的,你交了多少年的钱就用多少年。现在商品房根据用途不同土地的使用年限不同,住宅是70年,商业是40年,商住综合是50年。而土地之上的建筑物产权是永久性的。所以这里所指的70年产权是指土地使用权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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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个人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3、房屋产权年限指的是土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4、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70年,可自动存续。5、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6、70年产权的房子多用于普通居民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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