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为房屋瑕疵而拒绝收房,从而发生收房实际日期比约定日期延后的情况,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费的支付应从业主实际收房日而非约定交房日起算。如遇房屋空置不住的情况,可以主动找物业公司说明情况,协商解决收费的问题,不要置之不问,应当互相理解,互相尊重,方能避免纠纷的发生。
全部3个回答 >房屋空置也要缴物业费吗?物业费从何时起算?
134****4307 | 2012-10-31 15: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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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2872 要的,只要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则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物业费从业主实际收房日起算。 2012-10-31 15: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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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009 已竣工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已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另有约定的除外。物业交付后长期空置的,其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交付后长期空置的情况并不鲜见,实践中,有的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出国)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拒交物业费。
实际上,既然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那么物业合同的效力对每个业主都是有效的。即使业主不在小区居住,房屋空闲,但物业服务使小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仍然间接地为业主提供了服务。
只要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则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费的支付应从业主实际收房日而非约定交房日起算。 2012-10-31 15: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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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交付使用起交物业费,空置房按合同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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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缴纳起始于房屋交付使用之日,业主应遵守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以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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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物业,拿到物业公司给的钥匙后就开始交了,也就是入伙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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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费的收取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但未出售或者未实际交付房屋的,由建设单位交纳。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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