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书; (2)向市房产管理局提交下列证件及资料: ①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 ②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规划、用地和施工等批准文件或证件; ③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 ④投入开发建设资金已达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材料; ⑤商品房预售方案,并说明预售商品房坐落位置、装修标准、交付日期、预售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附有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 ⑥需向境外预售的,应同时提交允许出售的批准文件。 (3)现场查勘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 (4)审查合格后,20日内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预售许可证办理手续
143****1629 | 2012-09-23 07:55:54-
138****2272 一、申报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二、申报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5、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6、规划设计方案和主要楼层或户型平面图、剖面图(复印件)(1份);7、已完成基础以上的的部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8、《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复印件)(1份);9、商品房预(销)售方案(方案中应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交付使用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原件)(1份);10、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预售条件的工程进度证明(原件)(1份);12、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表;13、建筑施工许可证;14、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三、办理程序:1、受理;2、审查资料;3、现场查看;4、发证。去当地房管局办理 2012-09-24 15:32:01
-
157****9469 你是开发商~ 2012-09-24 15:31:16
-
答
-
答
申请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提交资料:(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由开发企业在项目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后申请预售许可时填写,一式三份)(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必须经年检合格,验原件后收复印件)(三)相关报建批准文书
全部5个回答 > -
答
购房者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共有两种途径:一是在售楼场所实地查看;二是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中"新建商品房"栏中输入项目名称进行查询。在查看预售许可证时购房人应注意: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上可了解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批准预售范围、许可证号和发证日期;2、副本具体描述了各个楼号的建筑名称、**高楼层和批准预售面积、套数、性质。另外备注栏中还
全部5个回答 > -
答
商品房在入市之前都需要有预销售证,目前很多城市已经将预销售证作为楼市调控的一种手段,对于报价过高的楼盘不予发放预销售证。那开发商如何申请预销售证呢?小编就带大家来看看吧。 1、 由开发商提供符合商品房预售要求的相关材料并进行申报。 2、 部门初审,主要是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会同物价部门对商品房预售价格进行核定,并到现场实地查勘。 3、 领导审批。分管局长对申报材料以及部门初审意见进行审查,并签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申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资质等级证书 3、项目批文 4、已批准的修建性详规图 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一并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开工前的审计报告 9、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工程施工合同 10、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材料 11、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明细表、楼层、朝向、环境系数说明) 12、常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细表 13、竣工交付使用的材料(承诺的工程进度、交付使用标准、物业管理落实情况) 14、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15、商品房预售价格审核通知单(原件) 16、预售款专用账户证明材料 17、公共设施配套实施计划 注:相关证件未特殊说明均提供复印件。
-
答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