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上市房过户是指已经购买了公房、经济适用房的单位或个人,将再上市房过户此类公房、经济适用房再次推向市场进行交易,即所谓的产权二次转让的公房及经济适用房。
全部4个回答 >想了解下房改房到底是什么样的房子呀,可以自由买卖吗?
142****1455 | 2012-08-28 15:52:19-
147****1845 目前情况下二手房市场上的“房改房”无外乎两种:完全产权和部分产权。买这些房还是要先弄清楚产权问题的。形成这两种“房改房”的原因,要追溯至当年的房改政策,当年职工参加房改购买房屋时,有市场价、成本价和标准价购房三种选择,这三种价格出示的手续是有区别的,在购买“房改房”之前一定要调查清楚,做到心中有数。当年按市场价购房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随时上市交易;按成本价购房的,产权归个人,但一般5年后才能进入市场交易,交易前要交纳土地出让金;按标准价购房的,职工拥有部分产权,具体按照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来确定。 2012-08-28 15: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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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907 房改房是可以买的,但是“房改房”不同于商品房,我们往往要面对情况多样且资讯不太明朗的“个体”,在实施交易之前,弄清房改房“产权”是房屋买卖的“必修课”。 2012-08-28 15: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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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805 房改房进入市场的时候是有条件限制的,一般要多年以后才能转让的。 2012-08-28 15: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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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6536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2012-08-28 15: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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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和商品房交易一样.需注意的是要确定卖家是否拥有此房全部产权/因为房改房是公司分给职工的.有的房改房产权是职工和公司各占一部分.那样交易就会引起很多麻烦.比如说公司不同意否则将无法过户.需确定卖家是否拥有此房的全部产权.如果没有问题的话就可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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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是得等五年以后,五年之内不可买卖目前职工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也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贷款的**长年限为20年。据了解,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贷款担保只能采用保证担保方式,申请贷款应到所购房屋坐落区的建设银行支行。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时应注意以下八个问题: 一、申请条件符合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申请贷款前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自筹资金需要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自筹资金。 三、贷款期限**长贷款期限为20年。 四、担保方式必须采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认可的保证担保,即由天津市津房置业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 五、需要提供的借款人资料借款人身份证;本市户口簿或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支行凭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打印《住房公积金查询单》,并加盖支行业务印章;借款人正楷人名章;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章的《天津市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款专用收据》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同时使用配偶额度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支行凭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打印并加盖支行业务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查询单》、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开具的结婚证明文件或与借款人同户籍户口簿、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 七、贷款流程借款人持贷款所需资料到贷款银行提出申请;贷款银行进行贷款审查;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办理担保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材料进行审批;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八、贷款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应到所购房屋坐落区的建设银行支行办理有关贷款手续。 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 1、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所居住房屋在2004年1月1日以后拆迁。 2、家庭上年收入低于4.2万元。 3、实行货币安置的拆迁户,平房拆迁补偿安置费低于10万元、楼房低于18万元,且他处无住房。 定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 通过政府让利和政策限定,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确定在适合的范围内,让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够买得起房。本市目前推出的5片47.6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平均销售价格为2900元——3400元/平方米,今年新建房价格也将控制在这一区间,比周边商品房售价平均低500——1000元/平方米。。 12月28日起,天津市华苑居住区“天华里”、东丽“城市阳光”和瑞景“康馨佳苑”部分经济适用房项目住户开始办理入住手续。这是天津市首批办理入住的经济适用房。其中,“天华里”是今年开盘的7片经济适用房中唯一全盘售空的项目。 记者在已经竣工的“天华里”看到:小区干净整洁,碧草如茵,地面铺筑地砖,住宅楼喷涂蓝色外漆,封闭阳台、外檐窗台采用塑钢门窗,楼宇设有防盗对讲系统。 在“天华里”买到了两室一厅的穆学敏告诉记者,买这里的房子,图的就是地点好,交通便利,3390元/平方米的均价也能接受。 据“天华里”销售人员介绍,从4月15日开盘到9月底,847套经济适用房已经全部售空。与周围楼盘相比,这里的房价每平方米低了500——1000元。再加上“华苑”本身就是一个品牌,房子很快售空并不希奇。(华苑是天津市近年来迅速成熟的居民区,地处天津市区西南角。小区以户型设计合理、环境良好、人文素质高、交通便利、生活设施齐备在天津房地产市场中颇具吸引力。) 记者在已经竣工的“天华里”现场看到:小区干净整洁,碧草如茵。小区内的休闲凉亭可供居民休憩。 除了“天华里”,位于河东区中山门的“和静家园”也备受青睐。这是今年开盘的经济适用房中距离市中心**近的一个项目。该楼盘由8栋高层组成,共有近1200套经济适用房。其中的3栋楼自12月8日开盘以来,截止到27日已售出230套。 记者在销售现场看到,居民购房**关心的是居住区的地理位置、小区及周边的配套设施、房屋的价格以及朝向、房型等因素。“和静家园”座落在东兴立交桥旁,交通四通八达,步行至轻轨中山门站也只有20分钟的路程。另外,附近的市第三医院、市重点**四十五中等卫生、教育资源也为该楼盘提升了整体价值。因此,许多购房者都对这里的位置比较满意。 据“和静家园”销售人员介绍,考虑到中低收入者的承受能力,按照相关规定,该楼盘的**高价格控制在3882元/平方米以内。同时,购买经济适用房还可选择幅度不超过70%的贷款,许多消费者考虑到未来装修以及生活中的不确定因素,或多或少都选择了贷款购房。 记者了解到,距离“和静家园”只有几百米的酒店式公寓“第六大道”(非经济适用房)目前也正在开盘销售。该项目也是以中小户型为主的高层结构,但是它的平均售价为6400元/平方米。 业内人士指出,经济适用房就是带有福利性质的商品房。“经济性”指住房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指在住房的设计及建设上强调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标准。 盘点经济适用房:交通便利·配套齐全 据天津市国土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经济适用房是市委、市政府为加快解决拆迁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安置问题而兴建的住房,是政府扶持的社会保障住房。天津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房主要在城市主干道路附近,交通四通八达,配套设施齐全。到目前为止,天津市共有7片共73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开盘销售。这些经济适用房每平方米的平均价格在2900至3400元左右,比周边商品房每平方米低500至1000元。 为让更多拆迁困难家庭享受到政府提供的优惠住房,天津2005年又开工建设163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共19000余套。这些经济适用房项目分别坐落在河北区、河东区、红桥区。 建设经济适用房:低造价·高水平 根据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联合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天津市的相关规定,天津市经济适用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开发商利润不超过3%。 采访中,记者发现一个“巧合”:本市经济适用房的开发承建单位大部分都是国有企业。对此,天津市瑞景居住区“秋瑞家园”开发承建项目部经理李智宗说,3%的微利对于开发商而言,可以说基本没有利润。因为根据要求,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标准与商品房基本相同。其主体结构、配套设施等全都按照商品房来建造。受建材价格等因素影响,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有可能不赢利。这可谓低造价、高水平。因此,大部分民营企业不愿承建经济适用房。 记者从天津市国土房管部门获悉,本市的经济适用房,是严格按照“四带”条件招标建设的。即开发商招标建设时就必须“带”制定好的规划条件和户型标准、开工竣工和入住时间、销售对象、销售平均价格和**高价格。 销售经济适用房:严格管理·杜绝骗购 据天津市国土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经济适用房定向销售给符合条件的拆迁居民,天津市国土房管部门对售房者和购房者从严把关,杜绝骗购。 销售过程严把三关:一是严把资格审核关。各区房管局严格按照受理条件,开具《购房证明》,并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抽查与核对;二是开发单位严把销售关。销售单位负责查验购房证明,购买人与购房证明上标注的姓名不一致的,销售单位拒绝向其出售;姓名一致的,签订合同后要收回购房证明留存备查。主管部门定期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罚;三是严把产权办证关。购房者在办理权属登记时,登记部门与网上销售明细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方能办理。 与此同时,对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或采取其他手段骗购经济适用房的,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将会同市建委、市物价局等部门追回已购经济适用房,或者要求购买人按市场价格补足房款,并提请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对拒不腾房或不补交房款的,经济适用房销售管理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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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都一样,就是不要再交土地收益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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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以下几点可以增加大家对房改房的理解:1.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它的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2.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优惠政策,购买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3.在房改售房中对购房的面积有所控制,规定人均可购房的建筑面积的控制指标,以防止一些人大量低价购买公有住房,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4.购买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公有住房的价格在标准价或成本价的基础上还有工龄、职务或职称方面的优惠折扣。另外购买房改中的公有住房,在进入市场方面是有限制的。出售给职工的公有住房,一般要在住用若干年以后才可出售,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并不是所有房改房都可以买卖,房改房上市条件:目前,我国房改房上市交易实行准入制度。也就是说,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允许上市交易。这些条件主要包括:(1)已取得房地产产权证。(2)出售、抵押、交换的,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标准价:一般在1995年以前实行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用标准价购买的,增值额的80%归个人所有,其余20%交回原产权单位。成本价:一般在1995年以后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其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补成本价:在1995年以前已经按标准价房改的,在1995年以后,办理了补成本价的手续,视为以成本价购买,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3)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4)已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说明:对于10层以上(含10层)的高层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2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对于10层以下的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10%向单位购买。(5)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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