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随迁上海落户条件
配偶随迁上海落户条件
如果您想和您的配偶一起在上海落户,那么您需要了解不同的落户方式对配偶的要求是不同的。根据网上搜索的结果,我为您总结了以下几种常见的落户方式和配偶随迁的条件:
人才引进配偶随迁
如果您是被上海市引进的人才,那么您已婚的话,可以同时申请办理您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来说,配偶随调随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配偶随调的,提供资料与申请人相同;
- 配偶随迁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在外地已退休或无业(失业)的相关证明;
- 配偶暂不调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提供由引进人才和配偶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承诺证明;
- 配偶已在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关系证明;
留学生配偶随迁
如果您是留学回国人员,并符合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申办常住户口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条件,那么您可以申请在上海落户,并且可以带着您在回国前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配偶和16周岁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一起落户。具体来说:
- 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 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
- 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后一并提出;
- 申请人在上海落户后再提出补办随迁 的, 按照本市投靠类政策办理。
- 如子女在国外出生, 应 在 申 请 人 提 出 申 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 的, 可 在 回 国后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居转户配偶随迁
如果您是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符合居转户条件(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等) 的人员,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者等特殊情况除外),那么您可以申请将非农业常住 户口 迁入 上海 市 , 并且 如果 您 的 配
居转户配偶随迁
如果您是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符合居转户条件(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等)的人员,那么您可以申请将非农业常住户口迁入上海市,并且如果您的配偶在本市有稳定工作、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已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可以同时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具体来说:
- 申请居转户的配偶,按照居转户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持证人员的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现有投靠落户政策办理。
投靠落户配偶随迁
如果您是外省市人员,并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依法结婚并满足一定年限和年龄要求的,那么您可以申请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具体来说:
- 外省市人员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 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 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 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