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靠配偶最新上海户口政策
投靠配偶最新上海户口政策
如果你想和在上海有常住户口的配偶一起生活,那么你可能需要了解投靠配偶落户上海的政策和条件。投靠配偶落户是指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根据婚姻关系和年龄要求,在配偶户口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的一种方式。本文将为你介绍2022年上海夫妻投靠落户的政策攻略,帮助你顺利实现家庭团聚。
投靠落户的基本条件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的批复》(沪府 [2009]70号)和《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沪公发 [2013]166号),外省市人员想要通过投靠配偶方式落户上海,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并且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按照不同情况,达到一定的结婚年限和年龄要求;
在申请前已经持有有效期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并且没有违反居住证管理规定;
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等相关人员的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等相关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亲属关系、婚育状况等信息的材料;
提供申请人无业或退休凭证,即无业人员提供上海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或者原籍地县级以上社会(养老)保险部门出具的未缴纳或个人灵活就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等证明退休的材料;
如实填写《申报常住户口事项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投靠落户的不同情况
根据不同情况,外省市人员通过投靠配偶方式落户上海,需要满足不同的结婚年限和年龄要求。具体如下:
结婚满10年配偶投靠
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年满35岁,本市家庭常住。
结婚满7年配偶投靠
外省市少数民族人员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外省市人员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少数民族、华侨人员(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这种情况下,申请人不需要达到35岁的年龄要求,只要结婚领证满7年即可。但是需要提供申请人或者配偶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或者归侨、华侨相关证件。
结婚满5年配偶投靠
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满5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这种情况下,申请人也不需要达到35岁的年龄要求,只要结婚领证满5年即可。但是需要提供申请人或者配偶的残疾证明或者支内、知青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