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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优化房地产政策,进一步促进市场发展

来源:吉屋   2024-10-31 10:05:00

佛山市住建局等六部门近日发布通知,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发展。根据通知,佛山市取消了居民家庭在禅城区祖庙街道、南海区桂城街道、顺德区大良街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上市交易限制年限规定,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即可上市交易。

通知还支持城中村改造项目利用专项借款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于村民安置,并优化存量商品房收购与安置,降低税费。对于因住宅用地公开交易时采取“限地价、竞自持”竞价规则产生的自持商品住房,经政府同意并核算补缴相关费用后,可转为普通商品住房上市流通。

此外,通知还提出优化规划方案调整,支持房地产企业在不改变原规划条件的前提下,调整项目未开发部分的规划设计方案,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提高居住环境品质。同时,优化土地供应质量,科学规划增量优质住宅用地布局,满足市场需求,提供高品质住宅用地。

通知还提到优化车位配建要求和销售政策,根据城市拥车水平和交通发展趋势,对新建商品房项目进行分级分类,优化细化车位配建标准,并支持符合条件的商品车位与商品房同步销售。

为了支持居民购房,通知加大了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对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同时,允许缴存职工将未结清的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允许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业务,推进异地缴存职工在佛山居住。

通知还取消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公积金贷款不再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以更好地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明确经纪服务内容,合理降低住房买卖经纪服务费用,打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的行为。

以上措施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旨在进一步促进佛山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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