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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拟出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新政,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

来源:吉屋   2024-08-21 11:21:00

佛山拟出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新政,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

近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佛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配售价格参照成本法进行评估,一般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时期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60%。这一政策旨在有效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

单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

意见稿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定义和主要特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由政府主导规划建设、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面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按保本微利原则定价和配售、实施封闭管理的保障性住房。根据意见稿规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分为新建类项目和筹集类项目。新建类项目的单套建筑面积应在50平方米以上、不超过100平方米;筹集类项目的单套建筑面积应在50平方米以上、不超过120平方米。

每个家庭只能购买1套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购买限制也在意见稿中明确规定。保障对象分为住房困难户籍居民和住房困难人才两类群体,申请人需要满足一定的共性条件,如在佛山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在佛山市无房或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等。每个家庭只能购买1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有抚养权的未成年子女。

配售价格不超过市场价六成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配售价格按基本覆盖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不超过5%利润的原则测算确定。根据保本微利原则,配售价格参照成本法进行评估,一般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时期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60%。但如果项目周边没有可以比较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可以适当调整配售价格。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管理,不得作为商品住房自由上市交易。

封闭管理,不得自由上市交易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上将注明其房屋性质为保障性住房,不得作为商品住房自由上市交易。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后,买受人需在90日内办理不动产登记,并由专营机构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材料。在购买后的5年内,专营机构不予回购,但满5年后确有需要转让的,可以向专营机构申请回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转让受到一定限制,但在被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或作为遗产依法被继承、遗赠的情况下,不受封闭流转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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