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购房的朋友问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一定要办么?一般来说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可能会有一定的法律风险,本知识专题一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海地区为例为大家来讲解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相关注意事项。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 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位)就读。有热心房友在后台留言问: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如何备案?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很多人都没有这个意识,很多人都感觉只有买房子才需要在签订合同之后再备案,其实租房子也需要备案的,小编在这里也提醒租客租房之前应该了解一定的规定,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应该怎么做?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承包给他人经营,或者以合作、联营的名义,不直接参与经营、不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房屋租赁。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申请条件:有发生租赁关系的房屋,需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流程: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自签订、变更合同之日起3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或社区(村)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站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3日内,书面告知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备案手续。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1个工作日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包括: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二)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 (三)房屋租赁合同转让登记备案; (四)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五)房屋租赁合同注销登记备案。 办理材料:1、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2、房屋租赁合同;3、租赁双方身份证明;4、房屋租赁合同变更证明文件(因单位体制改革或资产重组更名而变更出租人或承租人的,须提供单位更名转批文或工商局证明;因租赁一方姓名更名而变更出租人或承租人的,须提供户口薄或派出所证明或相关有效文件;房屋门牌或单元号发生变更的须提供公安部门门牌证明)。
提起房屋租赁备案和记录,你熟悉吗?办理居住证、入户、入学、公租房...每一项办事都需要用到它很多小伙伴要问了这个备案一定要办理?办理了有什么用?1首先必须知道的是: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有利于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2当遇到,每月工资不够花?想要申请提取更多一点的住房公积金(不想只提取每月600元的额度)你需办理租赁备案,提供一下租赁备案证明呢~3又或者你热爱广州,同属出租屋一族的我们,想申请积分入户或小孩积分入学?我们需先准备积分制中的“合法租赁住所“-房屋租赁备案,积累分数哟~用途之广,小编就不一一道出哈~简而言之,办了不会吃亏!!是否瞬间有千万个疑惑一涌而现,小编这就特此挑出几个热点问题来给各位解疑,无论你是包租婆还是承租人都要认真看下面的内容啦~办理时限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日内,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办理途径1、租赁双方自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通过房屋所在地的镇、街流动人员管理中心(可办理所有业务)或已开通网备系统的物业服务企业(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业务),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2、租赁双方经中介机构促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通过该中介机构(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业务),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提醒:需要网上备案手续的(可登陆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即广州市智慧阳光租房平台:http://www.gzcc.gov.cn/ygzf/),访问阳光租房网站,在网站右上角有操作手册可以查看,参照操作。)办理资料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2、房地产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3、租赁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4、同意房屋出租的证明原件。(①出租已委托代管的房屋,提供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②出租共有的房屋,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房屋出租的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有统一的备案申请书,在租赁双方协商好相关的房屋租金以及租住的时间之后,在该地区的房地教育中心或者是社区服务站进行办理。是为了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后,应该在三十天之内,携带相关的资料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租的房子的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因故无法一起办理登记备案证明,需要提供委托书。如果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可以亲自办理,则无需提供委托书。
是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房屋租赁税收优惠政策: 1、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3、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根据上述规定,出租房子是要缴税的,而且我国已经实行了出租房屋备案制度,各地区也出台了关于租房备案以及缴税的相关规定对房屋出租备案及缴税做了相关规定
对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进行查询的途径:一是由租赁双方当事人向原办理备案手续的租赁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是由公检法机构来函查询。
应该不用的; 网上他们没有及时更新
您可以找他的,他目前肯定没有纳税的,
这个要问警察这里
京再出新规,今后中介无论是发布出售或是出租房源,都须经南京市网上房地产监管平台核验。同时和买房一样,租房合同也要网签备案!记者2月27日从南京市房产局了解,近日他们已向南京各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源发布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通知》,一并公布的还有出租和出售房源网上核验发布规则,买房租房以后更安全!和售房一样!租房合同网签备案!在南京,通过中介买卖二手房,交易环节必过的一关就是“网签”。交易备案、双方公开透明,房子的信息更真实,也防止出现“一房多卖”。以后租房合同也要网签。此次通知提出,南京要实施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和登记备案制度。经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登录监管平台,采用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合同网签。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在签订租赁网签合同三十日内,应通过网上登记备案系统受出租人、承租人委托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中介发布房源之前须申请房源核验买卖二手房或者租房,**害怕的莫过于遇到黑心中介,遭受到虚假租房的相关信息。通知中提出,南京实施房源核验制度。不论是出售,还是出租,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发布房源前,应当依委托事项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源核验,核验通道为南京市网上房地产监管平台,应如实录入相关信息,上传房屋委托合同、房屋权属证明以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屋图片等资料,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内容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在监管平台、门店、网站等不同渠道发布的同一房源信息应当一致。房地产经纪机构按规定申请房源核验通过,取得房源唯一二维码后可通过监管平台或其他渠道对外发布,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编号应当与房源核验二维码关联,确保真实房源、真实委托。不得发布不符合**小出租面积的房源根据《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规定,原则上,出租房间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每个出租房间居住成年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此次随通知一起公布的出租房源网上核验发布规则也明确,经济机构应避免发布关于非家庭关系共同居住于同一间房内的房源,改变房屋原有结构人为分割出租的房源,以及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单间居住人数超过2名成年人的房源。经纪机构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存在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房屋以及不符合**小出租面积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擅自发布房源信息将依规处罚南京市、区房产主管部门也将切实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管,对这八大行为重点检查。分别是:(1)未在经营场所在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文件、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2)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3)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时告知购房人;(4)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5)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6)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6月30日宣布: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试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上海将于今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国有土地上的住房租赁活动,均应按规定进行合同网签备案。截至当天16时,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网页首页显示:今日房源45879套,其中,内环内房源有12965套,内外环间房源有17538套,外环外房源有15376套。用户可以根据小区名称或地址搜索租赁房源,点击具体房源,即可获悉租金、户型、面积等详细信息,以及多张房源内外的图片。试运行阶段,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具有房源发布、实名认证、合同网签等基本功能,同时引入金融、法律、租金查询等部分公益服务项目。今后,将按照“开放、共享”的原则,分步实施、逐步完善。 政策简单来说 就是说以后,出租房屋要去房屋租赁中心网签。网签,就是把你的出租合同,上传到房管所的网络上。原先是怎样的呢?就是你从中介那租的房子,你们在中介那里签个租房合同,付点中介费,或者私下找的房东签合同,直接给房东付房租。租赁合同不会传到房屋管理部门的网络里。而现在,按政策规定,以后不网签租赁合同的,不能做如下事:申领居住证居住证积分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人户分离:上**要)申请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各类经营主体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出租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者深圳市公安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地产证》(如房产抵押的,出租人须告知承租人)或者其他有效产权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有产权证明但无《房地产证》的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指: A、《建筑许可证》、《红线图》,验原件留复印件 B、《购房合同》、付清房款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C、《按揭合同》(如房屋面积、用途不清楚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D、拍卖竞得的房屋或法院裁决的房屋须经产权登记 (3)、共有房屋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的证明书须经过公证或认证) (4)、改变功能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价款证明 (5)、合作建房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价款证明 (6)、临时建筑的房屋出租,须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7)、无合法竣工验收证明的工商业出租屋,须提供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或者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8)、出租用途为住宅的,需提供《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 二、承租人(为个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屋用途为住宅的,居住人为20至49周岁流动人口育龄妇女须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三、承租人(为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1)、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境外企业可提供《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留原件 四、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事项需明确表述(境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五、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 六、出租房屋不能按照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身份证明办理备案手续
按照有关法律,租赁合同的备案需要由租赁人和承租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办理。另外,在此提醒各位,如果有多名业主或者业主,都要在场,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无法出席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不过有的时候委托书需要进行公证,因此建议能够本人去最好本人亲自去,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流程:一、提交下列材料房屋租赁(转租)合同;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第2、3、4、5、6项材料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第1、7项需要原件。二、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流管站当场受理,并出具加盖本机关受理专用印章的“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机关补正告知专用印章的“补正告知单”。三、受理机关需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所提供的证件是否齐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权属证明上记载的主体是否与租赁合同上的出租人一致。需要现场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重点核查该房是否为违章建筑,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房屋租赁用途是否合法,合同签订的面积是否真实等事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机关在《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四、审批权限,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案件实行二级审核,首先由收件工作人员收件初审,个人出租房屋的登记备案由街道(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中心审批。出租方或承租方涉及到企事业单位的房屋登记备案须报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批,待审批后才能颁发房屋登记备案证明。五、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1、只要签定房屋协议的双方是法律承认的,承租期属于合法期间的,30年房屋协议也是有效的;2、只要协议上注明是租赁,不论其付款方式如何,还是租赁;3、如果协议内容里没有租金根据市场调节的内容,出租方无权在不经承租方同意的情况下提高租金。其实这该是涉及到法律的问题,建议还是象法律专业人事请教
办理程序:(1)租赁双方持所需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