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现在小产权房的拆迁补偿除了钱和房,还有社保和环境补偿的,但具体要看地方政策。
全部5个回答 >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最新变化?
131****0764 | 2024-11-21 08:23:32-
151****8684 农村拆迁补偿标准的最新变化体现在补偿方式和金额上。补偿方式更多元化,包括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等。补偿金额也有所提高,以保障农民权益。作为房产律师,建议农民朋友关注政策变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4-11-21 12: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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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8464 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变化主要体现在补偿方式和金额上。补偿方式更多元化,包括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等。补偿金额也有所提高,以保障农民权益。作为投资者,关注政策变化,合理评估投资风险。 2024-11-21 11: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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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未获得审批不能建房现在,农村对建房申请的审核越来越严格了,农民在建房之前都需要向乡镇一级的政府提出申请,待审核通过之后方可再建房。如果发现有人未经审批私自建房,不但取消其建房资格,房子都有可能被拆掉。第二:没有宅基地禁止建房大家都知道,农民建房一般都是在宅基地上,宅基地是集体免费发给农户的。如果农户将自家的宅基地出售给同村的村民了或者因为其他的原因而丧失了宅基地,那么,便不可再在农村建房了。第三:水资源保护区禁止建房水资源是国家的重点保护对象,为了防止水资源受到污染,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禁止农户在水资源保护区建房。当然,可能有人会说,我们村的某某某就在水资源保护区建房了,别着急,一旦其建房的行为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核实,那么其所建的房子将会被强制拆除,并且不会获得任何的补偿。第四:生态资源保护区禁止建房同样,农村的原生态资源保护更是重中之重,在生态资源保护区,也是禁止农民建房的。如果农户在生态资源保护区建房,也是会被拆除的,所以,这点大家也要注意,以免自己受损失。综上所述,上面的这4项农民朋友们一定要提前了解,以免自己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违反相关规定,到头来,受损失的还是自己。**后,从2019年开始,国家将不允许农民再在农村建房了,这是真的吗?对此,你是怎么看待的呢?欢迎在评论区发表你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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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小户型拆迁补偿有福音啦!据媒体报道,武汉市国土局正在制定《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关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程序、征收补偿政策出台了补充规定(不包含集体土地),小户型房屋补偿、无证房补偿政策有重大更新。虽然目前还处于征集社会意见阶段,不过新的动向还是值得关注的。 不足55平米房屋视情节给予补助 本次指导意见指出:在征收个人住宅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55平米的,且为被征收人、共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可以发给住房困难补助。新的标准是:建筑面积低于35平米的,按被征收房屋估值的10%补助,每增加1平米,补助标准降低千分之五。 无证房补偿 无证房补偿是难点,按照新的《操作指引》,2004年9月20日以前建成的房屋,如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未登记可认定为历史无证房。对于认定为无证房且作为商业门面使用的房屋,按历史无证住宅用途标准给予补偿,并给予相应补助,不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其中在1991年7月3日前建成的房屋,按实际用途(不含商业门面)价值的95%补偿,1991年7月3日至2004年9月20日建成的房屋,则按85的标准给予补偿。 对于2004年以前的无证房,新的指导意见也给出了明确规定。 货币补偿新规 为了鼓励选择货币补偿,《操作指引》明确给出了奖励标准。对于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可以额外奖励相应房屋价值的10%,选择调换产权的则可享受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2%的奖励。如果同等面积调换,新房价值高于被征收房价值,按照差价给予适当补助。 旧城改造征收 目前武汉市实施的旧城改造的前提是“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但并没有给出认定标准,新的《操作指引》明确规定危房面积占征收房屋建筑面积40%以上才认定为“危房集中”,关于“基础设施落后”,则指出反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的被征收区域房屋产权人不超过50%,可以进行房屋征收。《操作指引》公示期截至2016年3月4日,有意见的个人或单位可以联系国土规划部门提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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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二、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1)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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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宅基地继承,政策更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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