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占地建房,均属于违法占地行为。以下规定供您参考。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全部3个回答 >2024年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政策和流程是怎样的?
133****1382 | 2024-08-26 09:47:18-
188****9615 听说2024年农村宅基地确权政策有利于农民,具体流程不太清楚,可能包括调查、登记、发证等步骤。 2024-08-27 21: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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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3365 农村宅基地确权政策有利于明确权属,保障农民权益。确权流程包括调查、登记、发证等步骤,需注意合法性、准确性。 2024-08-26 23: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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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4084 2024年农村宅基地确权政策遵循国家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旨在明确农村宅基地的权属关系,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确权流程通常包括:1. 宅基地权属调查,核实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位置等信息;2. 宅基地权属登记,将调查结果登记在土地登记簿上;3. 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证明农民对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确权过程中,需注意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面积准确性等关键因素。 2024-08-26 21: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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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后,不能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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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工具进行丈量宅基地的面积。因为我国农村宅基地占用面积大,而且布局散乱,所以对宅基地的面积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在人均耕地不足1000平方米的平原或山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针对于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467平方米。进行宅基地的测量是为了确权登记的发证,能够更好的推进土地市场的建设。在进行测量的过程当中,房屋所占地的面积不能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并且按照目前实际使用的面积进行登记。对于已经超过标准面积的部分宅基地,会在土地权利证的记事栏当中进行标注,如果以后再遇到房屋拆迁或者是其他重新登记的情况,根据相关的规定作出重新处理。对于不在土地总体规划当中的宅基地或者是有争议尚未处理的宅基地不予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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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对宅基地超面积的,按不同的历史阶段处理: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并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搬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规定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2)符合规定分户建房标准而未分户,现宅基地不超过分户合计面积的,不作为超面积处理。(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4)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5)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6)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15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7)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的宅基地,不确定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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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农村宅基地贷款政策,利率优惠,贷款期限长,减轻农民负担,是建房的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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