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要看好产权,转让要走正规流程,别省那点钱。
全部6个回答 >宅基地搬迁有哪些规定,搬迁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33****3770 | 2024-08-11 18:39:47-
130****0932 听说搬迁要关注补偿和安置,具体不太清楚。 2024-08-12 08: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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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2051 了解补偿政策,保障权益,合理安置。 2024-08-11 21: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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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7898 宅基地搬迁规定通常包括补偿标准、搬迁程序、安置方式等。需关注政策变化,评估搬迁对家庭经济和生活的影响,确保合法权益。 2024-08-11 20: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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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来告诉你哈!如家中有神位或祖先牌,要预先搬入新屋。准备一些硬币铜钱,于良辰一到踏进家门时,口念:双脚踏入来,富贵带进来。」然后将硬币撒向地下,口念:「满地黄金,财源广进,钱财丰盈。安床要择吉时,如未择吉时,就先放在地上,等选好时辰再移动床位。搬入新屋当晚,应先在床上躺卧五至十分钟左右,然后再起身走动一下才返房睡,保佑入住后较少病痛。家俬杂物摆妥后,应开始安放由旧屋带来的祖先神位等,进行一次拜祭,希望在新环境里继续保佑家宅平安。参加入宅仪式的亲友越多越好,多点人气可收旺宅之效。搬家时可在大门两侧挂一对大菜头,门首挂一个凤梨,取其好采头、旺来之意,或者在门上挂一张八仙彩讨喜。搬家完成后的当日下午要祭拜地基主,也就是所谓的宅神,每一座房子都有,拜他则能得到护佑。地基主就是塬先住在这块土地的鬼魂,一般尊称他为宅神。祭拜地基主是希望能够与他和平相处,不要对居住者作祟。到了夜晚,应将所有灯光全部打开至次日,以使气旺而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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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买卖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由于法律上并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各地在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上有不同的判例。购买农村房屋时,须谨慎考虑,此外还要考虑各地往常判例如何。如有必要,可咨询当地的房地产律师,以更清楚地了解当地的情况以及农村房屋买卖的前景。一、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 众所周知,农村房屋是建立在农村宅基地之上的,而农村村民对农村宅基地仅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这是由我国集体土地所有制所决定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严禁买卖农村宅基地。而对于其上的农村房屋是否可以买卖并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司法实践以及法理逻辑,农村房屋要买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如果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 3、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4、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农村房屋原则上是不可以买卖的,比如城镇居民因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是不允许购买农村房屋的。 二、农村房屋买卖应注意哪些事项? 购买农村房屋时,必须满足上述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要件,除此之外,还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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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 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土地法第七十三条给出了转让土地的部分处罚举措,国家不允许转让土地,人民群众就别挑战法律而非得提这两个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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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镇国土资源所要要相关表格,填好盖章就行了,很方便的!乡(镇) 村 申请人 性 别 出生年月 婚否 现 有 家 庭 人 口 情 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与申请人关系 婚否 是否农业 工作单位 现有住宅(处) 占地面积(平方米) 申 请 理 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间数 拟选地点 (村内外) 旧宅基地 新划 宅基地 申请面积 (平方米) 东西长 米 耕地 平方米 折合 平方米 其中: 南北宽 米 非耕地 平方米 四 至 签 字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平 面 图 比例尺:1:500 村 民 代 表 意 见 年 月 日 村 委 会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 镇 政 府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国 土 局 意 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局 长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人: 年 月 日 主管局长: 年 月 日 县政府 批示 (盖章) 年 月 日 批准文号:沧政农宅字[200 ] 号 农 村 建 房 宅 基 地 申 请 书 沧县人民政府制 说 明 建房户先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服从规划,经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要真实填写申请书,不得有隐瞒和虚假,否则取消建房资格。 申请书业经批准,持有县国土局颁发的“准建卡”方可建房。要严格按批准地点、用地限额进行建设,否则按有关政策处理。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有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申请书一式三份,县存一份其它二份直发乡(镇)政府。 申请书封面批准文号,由批准机关填写。 此书各级土地管理部门,按期装订存档,妥善保存,不得遗失。 乡(镇) 村 申请人 性 别 出生年月 婚否 现 有 家 庭 人 口 情 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与申请人关系 婚否 是否农业 工作单位 现有住宅(处) 占地面积(平方米) 申 请 理 由 申请人: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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